为推进节能减排,促进大气污染治理,日前财政部、发改委、工信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1.6升及以下节能环保汽车推广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从2013年10月1日~2015年12月31日,实施1.6升及以下节能环保汽车推广补贴政策。
通知明确提出了推广车辆的产品综合燃料消耗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的相关限值要求,对消费者购买1.6升及以下节能环保汽车继续给予一次性3000元定额补助,由生产企业在销售时兑付给购买者,同时鼓励采用发动机怠速启停、高效直喷发动机、混合动力、轻量化等节能环保技术和产品。工信部、财政部、发改委等有关部委将对节能环保汽车的燃料消耗量和排放进行监督检查。(王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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