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出租车行业“新国标”——《出租车运营服务规范》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将于明年4月1日开始实施。昨天市交通委发布消息称,“新国标”中的大部分内容在北京早已实施,出租汽车改革工作的一揽子综合措施已取得阶段性进展,司机收入和出车积极性有了提高,乘客普遍感觉出租汽车打车较治理前有所好转。今年前9个月,交通执法部门共查处出租车违章行为12576起。
新国标明文规定:在乘客上车前,司机不得有询问乘客目的地等挑客行为;在问清目的地后,选择合理路线,按规定开始使用计价器,不得绕路;不得在途中甩客或无故终止出租车运营服务。
市交通委称,北京市2007年颁布的《出租小轿车营运服务规范》,在拒绝载客、议价、中途甩客、个人卫生、电召服务、投诉处理等方面均有明确表述,“新国标”中的大部分内容在北京已经实施。目前,北京市交通部门正在抓紧研究制定相关措施,使“新国标”更好地贯彻实施。
今年前9个月,交通执法部门共检查运输车辆58.5万余台次,共查处出租车违章行为12576起,查扣“假出租车”791辆,警告出租车司机4800余人,将38名司机计入“严重违法信息库”,对2726起投诉案件做出了行政处罚。(记者 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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