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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代位求偿”在北京实施3年仅追回1%

2014-04-30 08:57 来源:新京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北京保险行业协会昨日公布《北京保险行业车险理赔服务承诺》(以下简称《服务承诺》),将已经在京实行了3年的“代位求偿”首次纳入理赔服务承诺中,要求在京35家车险服务企业全部遵守。北京保监局透露,代位求偿在北京实行3年来,追回赔款仅为1%。

  下月起实行小额快赔

  代位求偿是一种保险公司代替投保人追偿的服务,对于发生一方全责一方无责的车损险事故,如果全责方拒不赔偿,无责方可以行使“代位求偿”权利,先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索赔,再由保险公司向全责方追偿。这将最大限度地让受损车主及时得到赔偿,将车主之间的问题交由保险公司解决。2011年8月,北京市在全国各省市中率先试点代位求偿制度。随后中国保监会在2012年发布通知,要求各保险公司不得以放弃代位求偿权利的方式拒绝向无责车主赔付。

  北京《服务承诺》要求,一旦在北京投保的车辆发生类似事故,全责方没有保险或三者险理赔限额不足,且怠于履行赔偿义务,无责方能提供全责方真实有效联系方式的,投保人可就车损部分保险向自己承保公司索赔,由自己的保险公司代位求偿。

  《服务承诺》还要求,从5月1日起,在京各险企需全面实行“小额快赔”服务,对于理赔金额在5000元以下的小额案件,事故责任、损失情况清晰明确,索赔单证齐全有效,且不涉及人员伤亡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接到客户齐全索赔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客户支付赔款。北京35家经营车险的公司已经加入承诺。实施数据将每季度公布,车主可监督投诉,也可根据理赔结果选择服务质量更好的公司。

  代位求偿实施3年仅追回1%

  代位求偿实施3年以来,保险公司的追偿进展并不顺利。

  “代位求偿已经实行了3年,但追回的赔款仅为1%。”北京保监局财产险处处长马骥介绍。从2011年北京试行代位求偿制度至今,共发生2254件无责方向自己公司索赔案件,无责方保险公司共向投保车主支付赔款1.1亿元,但向对方追回赔款仅占1%。

  北京保险行业协会财产险处处长李枫表示,代位求偿之所以困难,主要是全责方无保险或者保额不足。由于习惯和侥幸心理,不少车主在选择三者险时通常只选择10万至20万元作为三者险的主流保额,但一旦发生事故,这部分保额远远不够。

  “从实际情况看,交通事故中一旦造成人身伤害,车主的经济损失要远远超过单纯的车损损失,但许多车主投保时对车损重视超过人伤。”李枫表示。(记者张轶骁)

[责任编辑: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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