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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停“品牌授权”,销售业态或迎变局

2014-08-06 10:00 来源:工人日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工商总局日前发布公告称,自10月1日起,将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并自8月20日起,工商总局将不再接收汽车供应商报送的备案材料。工商总局在文件中指出,此举是为了“依法强化对汽车经营行为的监管,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2005年4月1日实施的《汽车品牌销售实施管理办法》,奠定了我国汽车销售的基本模式。长久以来,在这种模式下汽车厂商和经销商的地位严重不匹配,厂商关系紧张而产生的问题也经常出现;另外,很容易垄断市场资源、实施暴利营销,甚至出现非公平竞争的局面。因此长期来业界一直呼吁对《办法》进行修改。而工商总局此次公告的发布,标志着国家对反垄断的界定终于有了一个政策性的解释。更为重要的是,释放了一个积极信号,即影响中国汽车销售模式近10年之久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后续也将会有相应的调整。

  其实,从今年年初开始,由发改委、商务部和国家工商总局共同牵头开展的对高档汽车反垄断调查便已经开始。之前根据今年4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汽车维修协会联合发布国内常见车型零整比系数研究成果,18种常见车型的“整车配件零整比”和“50项易损配件零整比”两个重要系数得以披露,最高达1273%的“零整比”暴利让人触目惊心。这种带有垄断嫌疑的售后暴利严重侵害了中国消费者的利益。随着近来奔驰、路虎、奥迪等豪华品牌纷纷宣布或调整养护成本、或下调车辆售价等行动来看,工商总局的这次反垄断调查成效已初见端倪。

  此项政策颁布后,多数业界人士表示赞同,认为符合中央简政放权的大方向,将对汽车销售行业产生深远影响。特别对于企业和经销商来说,日后会大大缩短企业授权经销商的周期,不用浪费3~6个月时间进行备案。

  另外,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后,汽车企业对经销商管控会弱化,工商总局对经销商的管理也将松绑。在四五线城市,一家4S店可以同时卖多个品牌,不再受“授权 ”和品牌管理办法的约束,未来很有可能出现很多“汽车大卖场” 、“汽车超市”类似的情况,市场将会很快活跃起来。

  然而,也有一些人士认为叫停经销商备案,虽然对未来销售模式多元化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但将不利于厂家的市场管理。因为市场活跃了,市场上会出现很多乱象,传统4S店成本高肯定比不过汽车大卖场,多品牌经销商将受益,弱势品牌会更弱。另一方面,叫停经销商备案后,是否今后只要是汽车销售公司,就可以无视目前的品牌壁垒,什么车都可以卖了?厂家、大区和经销商之间,会不会保持之前的模式?

  此外,虽然政策对改变进口车销售模式有积极作用。但要想彻底改变目前的销售模式也并不容易,比如即便是授权总经销售商的名称改为“汽车销售”公司,但又如何改变某一车企就是只向原指定经销商供货的局面呢?显然目前还缺乏这方面的跟进文件;还有,终端经销商就算建立起来了,但还是拿不到货(汽车)怎么办?种种问题,表明政策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不过,总的来说,工商总局此次下发文件,对于营造汽车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意义重大。对于消费者来说,反垄断大锤即将落下,未来将能获得更多更好的合法权益。(文岩)

[责任编辑: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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