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质检总局产品召回制度建立实施十周年座谈会获悉:截至9月15日,我国已累计实施整车召回787次,共1676.6万辆;儿童玩具召回191次,约11.99万件;家用电器召回26次,共381.12万件,有效减少了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其中,据不完全统计,仅缺陷汽车召回就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0亿元。
据介绍,目前已有《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法》《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涉及召回制度。
召回能力方面,我国已逐步建立起包括近600名产品召回专家、49家产品缺陷检测机构在内的产品召回技术支持系统,并开展国家车辆事故深度调查体系、国家产品伤害监测体系及国家产品缺陷工程分析实验室的建设工作,为产品召回实践提供技术保障。(记者李心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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