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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试水约租车更应破垄断

2014-09-30 09:24 来源:京华时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约租车”将在广州面世。与普通巡游出租车不同,约租车只接待预约,不沿路揽客,且采用中高档车型,提供差异化服务。约租车的经营主体为企业,政府职责侧重于为企业搭建平台和做好服务监管。

  这种全新形式的城市出租车,既有利于缓解“打车难”,也能满足市民不同层次的消费需求,还可以有效降低巡游服务带来的交通拥堵和无效行驶等问题,有助于交通治理和环境保护。正因如此,约租车服务在许多国家的大城市出租车中占主导地位。

  但是,所谓“全新”不能仅仅体现在营运方式和市场定位差异上,还应体现在出租车管理体制上。现行的普通“巡游”出租车管理体制,遭到公众诟病已久:“富了公司,亏了国家,苦了司机,坑了百姓”。出租车公司利用政府赋予的特许经营权行垄断经营之实,特别是一些地方的管理部门与出租车公司有千丝万缕的关联,使出租车行业问题积重难返。

  广州试点约租车,所谓市场化方式运作,从新闻报道中看,仅仅是以开放的方式吸纳各类互联网公司参与智能化调度,并非约租车市场的特许经营权开放。明确约租车的经营主体为企业,更让人怀疑约租车的管理体制很可能会照搬普通出租车的管理体制。应该说,这样的改革是不够彻底的,有着“穿新鞋走老路”的嫌疑,会使改革成效大打折扣。

  资料显示,国际上通行的情况是,在制定最基本的准入条件下,所有通过资格考试的出租车司机自由进出出租车行业,政府和行业管理组织只负责行业监督管理。但在我们这里,个体出租是被禁止自由进入的。这种计划经济管理模式在出租车行业异常明显,与各个领域加大开放力度的市场化改革,显得格格不入。

  设置准入条件适当放开个体出租,让多种经营形式的出租车形成竞争,最终消除垄断,是解决这个行业诸多问题的关键。即将准备上路的约租车,有义务为传统的出租车管理体制改革探路。

  (摘编自《新华每日电讯》9月29日文/燕农)

[责任编辑: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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