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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玩手机或将拘留15天 评:应成新底限

2014-11-05 13:50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原标题:“开车不玩手机”应成新底线

  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审议中,有与会人员建议,将开车玩手机行为纳入危险驾驶罪。(11月2日央广)近日,一条公交司机撞死老人的新闻

  原标题:“开车不玩手机”应成新底线 应对自己和他人负责

  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审议中,有与会人员建议,将开车玩手机行为纳入危险驾驶罪。(11月2日央广)

  近日,一条公交司机撞死老人的新闻引起关注。监控显示,这位司机在不到7分钟的时间里,一共低头看了39次手机,每一次低头,汽车就开出去近20米。结果,就在司机看手机的时候,公交车与一位老人发生碰撞,老人抢救无效死亡。如果这位司机不玩手机恐怕就不会发生事故。可惜,世上没有如果,只有冰冷的现实。

  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低头族”越来越多。比如有些人边走边玩,眼中只有手机,不管周边脚下,造成了很多悲剧。而“边开车边玩手机”的也大有人在,甚至一些公交车司机、出租车司机也是“低头族”。相对于过去开车打电话,现在开车刷微信微博,带来的危险系数更高,事实上也酿成了不少事故。在这样的情况下,开车玩手机,不能不引起高度重视。

  可以预见的是,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手机改变生活”将会得到进一步验证,针对手机的应用也会更广泛出现,“开车玩手机”将会更频繁发生,带来的安全威胁将会更加突出。这一背景下,把广义的“开车不玩手机”写入刑法,对于规范驾驶行为,减少事故发生,会起到极大的作用。如果这样,对于驾驶人来说,可能存在一定的不习惯。但如同当初通过法律保证并且推动“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常识形成一样,这对于道路安全是十分有意义的,是必须经历的转变。

  事实上,法律对于“开车玩手机”是有限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已经对驾车使用手机的行为作出规定:驾驶机动车时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一经查获将被处200元以下罚款。只是立法没有变化快,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加速到来,微博微信的加速发展,速度和影响都大大超乎意外。对于刷微博刷微信等行为,乃至还有可能的手机购物等行为,法律并没有明确界定。

  当然,把广义的“开车不玩手机”写入法律,会碰到一系列的难题。比如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阮齐谈到的取证问题。对于醉驾的认定,可以通过酒精测试方便得到结论,但“开车玩手机”存在很大的即时性和不确定性。而且现在还存在手机导航,到底是看手机导航还是看微博微信,容易陷入各执一词中。而这一切,都给立法和执法带来了很大的挑战。但必须看到,面对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开车玩手机”带来的危害越来越大,这个问题最终还是需要通过法律来约束。

[责任编辑: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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