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经贸  >  汽车  > 正文

广州对提前报废黄标车最高奖励3万元

2014-11-11 09: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新网广州11月10日电(王华 彭楠)广州市政府10日宣布,对提前报废“黄标车”实施经济奖励,最高可达3万元人民币。

  黄标车是指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有关研究表明,“黄标车”的污染物排放量通常是标准车的4、5倍,最高甚至达到28倍。

  据统计,至2013年底,广州尚有“黄标车”11.1万辆,占汽车保有量的5.2%。广州为效削减污染物排放、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当天推出奖励政策以加快淘汰黄标车。

  根据当日公布的“鼓励提前报废黄标车奖励实施方案”,奖励标准按照车辆使用年限和不同车型设定,共分3个档次,对12类车型按照不同标准进行奖励,最高奖励30000元,最低奖励5000元。

  广州市环保局副局长章威当日公布了三个时间节点:力争2015年6月前该市全面推广使用国Ⅴ标准车用柴油;2016年前提前实施机动车国Ⅴ排放标准;2017年前在全市行政区域内禁行黄标车。(完)

[责任编辑: 林天泉]

视 频
  1. 浙江惯偷钞票点烟被抓 称“穷得只剩钱”

    浙江惯偷钞票点烟被抓

      近日,浙江义乌一名男子在网上不断炫富,还用百元大钞点烟...

  2. 江宜桦重申彻查岛内油品市场

    江宜桦重申彻查岛内油品市场

    关注台湾食品油事件

图 片
    服务专区

    投资流程办事指南往来手续联系我们Q&A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