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的朱先生想来北京买一辆尼桑骊威轿车,没想到遇到的一伙卖车人,让他损失惨重。卖车人原本说,交91200元包括车钱,还包括保险、车船税等费用,另外送1万元加油卡。可朱先生交完钱,保险的事对方不管了,送油卡的事也不承认了,另外提出要求朱先生再交2万多的装饰费。
朱先生说,他在网上查询,一家名为“龙车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卖车的报价很低。1月21日下午,朱先生就和朋友一起来到南三环万柳桥北的宝隆大厦,1906房间门口挂着“龙车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牌子。
进屋后,一名安经理接待了朱先生。双方交谈时,安经理说收91200元,可包括车款、保险、车船税等。“另外安经理还说,要送我10000元加油卡。”朱先生说,他听了安经理的报价,觉得价格挺低的,就答应了下来。双方当时还草签了一份协议,可朱先生满脑子都在想着新车的事,事后他才发现,那份协议上“龙车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没盖任何公章。
随后,这位安经理带着朱先生去了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在一家4S店里,朱先生刷卡交了83900元,另外的7300元以现金方式交给了安经理。当天,朱先生确实也提了车,同时那位安经理拿走了协议。
1月22日一早,朱先生和朋友再去“龙车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要对方兑现承诺,送1万元加油卡。可没想到,这时候安经理一口咬定,没说过送加油卡的事,另外保险和车船税也不帮忙交了。除此之外,朱先生发现一夜之间,他的协议上又被对方写上要交25800元装饰费,其中车身和前挡风玻璃的贴膜就要18000元,脚垫3200元,座套800元等等。
听完这笔账,朱先生极其愤怒,双方最终闹到了丰台区樊家村派出所。最终“龙车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另一位负责人答应,朱先生那25800元装饰费不用交了。这位负责人退给朱先生1000元,但同时表示,他们公司不会帮朱先生交保险和车船税。
朱先生说,“相当于我花了90200元只买了一辆裸车。现在我想明白了,对方提车时带我去4S店,其实他们自己也没有新车,只是帮着销售。除了退给我1000元,留在安经理手里的6300元也要不回来了。”
今天上午,记者看到朱先生手中的合同,发现上面没有任何公章,合同也就不具任何法律效力。记者在北京市工商部门的网站上查询,发现根本就没有叫“龙车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企业。
记者也联系了那位安经理,但他拒绝承认自己是“龙车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该公司另一名工作人员则不愿对此事给出任何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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