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管企业家底摸清 四分之一企业资不抵债
2005-09-30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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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核算不规范、管理制度不健全、财务监督不到位 本报记者 李攻 发自济南 经过9个月的清产核资,山东省管企业的家底已经摸清。在全部67家省管企业中,有16家资不抵债,占到全部省管企业的近24%。
这是《第一财经日报》从昨日召开的山东省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总结表彰会上了解到的信息。
记者了解到,截至2004年6月30日,山东省67户省管企业共有各级子企业和独立核算单位2101户,经核销资产损失、资金核实后,资产总额为2449亿元,负债总额为1742亿元,拥有净资产707亿元。
在这67户省管企业中,清产核资后资不抵债的企业有16户,占23.88%,其中资不抵债的各级子企业469户,占24.2%。还有不少企业处于歇业、停产状态。
从2004年9月开始,山东省国资委对属下67家省管企业进行清产核资工作。为保证数据真实可信,山东省国资委对评估机构采取了社会公开招标的方式,共有33家社会中介结构通过公开招标参与了此项工作。
记者了解到,此次清产核资,审核认定并准予核销资产损失71.10亿元,准予入账资产盘盈6.87亿元,合计核销资产净损失64.23亿元。上述资产损失,80%以上是2001年以前形成。
国资委的成立已经在国企改制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记者了解到,截至2004年底,山东省国企改制面已达89.6%。近几年来,山东省地方国有企业由11537户减少到5857户,绝对数字减少了近50%,而资产总额却由5734.9亿元增加到7926亿元,其中国有资产由1418.2亿元增加到1843.5亿元。
“通过改革重组,山东省地方国有企业户数减少了近50%,但国有资产却增长了30%。”山东省国资委主任曾昭起介绍说。
曾昭起说,下一步,山东省国资委将加快国企重组整合,推进企业主辅分离,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规范企业改制,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记者了解到,山东省将利用此次清产核资成果,进一步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年底前,将选择3—5户企业开展规范董事会试点工作,优化国有独资和控股公司董事会结构,减少董事会和经理层人员的交叉任职,探索引进外部董事。对此次清产核资核销的资产损失,山东省将以新组建的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公司作为不良资产处置平台,统一管理和处置。年底前将向10户企业分别委派财务总监,明年向另外10户企业委派财务总监。第一批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总监的笔试工作已经结束。同时,年内山东省国资委将与首批12户考核企业签订任期考核责任书,探索建立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的业绩考核责任制,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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