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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海关出台第三批 创新措施支持自贸区建设

2015-08-07 07:42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经济日报讯 记者顾阳报道:天津海关日前出台支持天津自贸试验区建设的第三批创新措施,内容涉及自主核销、国际邮轮耗材配送、区内税收总担保等。

  第三批创新措施具体包括3项内容:一是创新“自主核销”新型加工贸易核销方式。通过严格的事前风险防范转变传统的加工贸易核销办法,改由企业自定核销周期、自报税款、自主核算、自存单证、自聘审计、自主披露、自负责任,海关将重点由程序性的单证审核转变到实货监管、事后核查上,从而达到厘清关企职责、提高监管效能、便利企业的改革目标。

  二是开展国际邮轮船员、旅客的消耗品配送业务。在东疆保税港区以国际转口贸易形式开展为国际邮轮船员、旅客提供食品、饮料、日常生活用品等消耗品的配送业务,创新与之相适应的海关监管方式,实现境外货物保税供船,提升港口供应整体产业链和综合发展实力。

  三是实行自贸试验区范围内的税收总担保制度。以支持自贸区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完善涵盖所有涉税担保业务、所有通关现场的税收总担保制度。

  据介绍,创新措施运行的同时,天津海关将及时总结、评估政策的实施效果,在简化程序、统一标准、减少限制等方面不断探索研究,通过制度复制再创新来实现降本增效。

[责任编辑: 陈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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