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地区城际铁路网规划示意图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京津冀地区
城际铁路网规划的批复
发改基础[2016]2446号
中国铁路总公司,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发展改革委:
中国铁路总公司、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人民政府联合报来《关于报送京津冀城际铁路网规划修编方案(2015-2030年)的函》、中国铁路总公司办公厅《关于补充报送京津冀城际铁路网规划修编方案(2015-2030年)的函》收悉。经商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现批复如下:
一、为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部署,推进京津冀区域交通一体化发展,构建以轨道交通为骨干的城际交通网络,原则同意京津冀地区城际铁路网规划修编方案。
二、规划方案
(一)规划范围。北京市、天津市和河北省。
(二)发展目标。以“京津、京保石、京唐秦”三大通道为主轴,到2020年,与既有路网共同连接区域所有地级及以上城市,基本实现京津石中心城区与周边城镇0.5~1小时通勤圈,京津保0.5~1小时交通圈,有效支撑和引导区域空间布局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远期到2030年基本形成以“四纵四横一环”为骨架的城际铁路网络。
(三)建设期限和内容。到2020年前实施北京至霸州铁路、北京至唐山铁路、北京至天津滨海新区铁路、崇礼铁路、廊坊至涿州城际铁路、首都机场至北京新机场城际铁路联络线、环北京城际铁路廊坊至平谷段、固安至保定城际铁路、北京至石家庄城际铁路等9个项目,总里程约1100公里,初步估算投资约2470亿元。远期根据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需要,具备条件的项目经论证后可适时启动。
三、规划实施
由中国铁路总公司、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共同负责组织规划实施、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充分发挥京津冀城际铁路投资公司作用。项目建设坚持政府指导、多渠道筹资的原则,鼓励市场化运作,积极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和运营。加强运营管理,做好土地和车站综合开发,努力提高项目财务效益。
四、下阶段工作
(一)分步实施、突出重点。优先实施对推进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项目,规划中其他项目可结合城市群产业、人口布局调整合理优化建设方案,适时启动前期工作。
(二)把握好建设标准和方案。结合线路条件、客流特征、运输服务等,选择适宜的建设标准。工程建设以经济、适用为原则,优化建设方案,尽量采用地面或高架方式敷设,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在技术经济合理的条件下,尽可能在线路规划范围内10万及以上人口的城镇设站。
(三)优化交通一体化衔接方案。统筹做好与城市轨道交通、铁路、民用机场的衔接协调,打造铁路、公路、航空、城市交通于一体的综合交通枢纽,新建或改扩建综合客运枢纽,不同交通方式之间的换乘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0分钟。
(四)落实资金筹措方案。创新投融资模式,探索多元化投资渠道。进一步落实项目资本金来源,细化年度资金平衡方案,提出切实可行的运营补亏方案。
(五)重视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集约利用土地,注重保护生态环境,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可持续发展。
(六)项目审核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规划实施进展等有关情况要及时报告我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6年11月18日
[责任编辑:李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