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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主播受贿获刑后改名复出 曾是大老虎陈绍基情妇

2014-12-08 08:50 来源:长江网-武汉晚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女主播受贿获刑改名复出 曾涉原广东政协主席案

  李泳。网络资料图

女主播受贿获刑改名复出 曾涉原广东政协主席案

  左一为李泳。

美女主播受贿获刑后改名复出 曾是落马高官情妇截图

  据中新社电 澳亚卫视近日举办2015年广告推荐会,副台长、澳亚卫视广告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悦君出席。李悦君原名李泳,是广东电视台原女播音员。2009年,她曾因原广东政协主席陈绍基案被有关部门带走“协助调查”,2011年初被重庆一中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据一名澳亚卫视的工作人员透露,李泳改名已经一段时间。去年她曾经在澳亚卫视的北京制作中心工作,后来又去了广州记者站工作了一段时间。

  今年38岁的李泳系东北人,中共党员,吉林大学硕士毕业。有媒体报道称,李泳与陈绍基关系非同寻常,被带走调查时未婚,当年广东电视台曾在管理层通报了李泳被带走“协助调查”一事。

  李泳经过调查后被立案起诉,于2010年9月30日在重庆一中院受审。李泳与陈绍基案的主要联系就是受赠了一辆价值136万的路虎牌越野车。据新华社报道,2011年1月27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李泳受贿案作出一审宣判,认定李泳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同时追缴李泳受贿所得路虎牌越野车一辆,上缴国库。

  陈绍基案已于2010年7月由重庆一中院一审宣判,陈绍基因受贿罪被判处死缓,并处没收全部个人财产。

  另据广州日报2011年报道:

  陈绍基情妇李泳因受贿罪获刑3年没收10万

  据新华社电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7日对广东省政协原主席陈绍基情妇、原电视节目主持人李泳受贿案作出一审宣判,认定李泳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同时追缴李泳受贿所得“路虎”牌越野车一辆,上缴国库。

[责任编辑: 宿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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