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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格专案组组长、呼和浩特公安局副局长冯志明被查

2014-12-19 10:22 来源:京华时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呼格吉勒图案专案组组长冯志明被检察机关带走

  冯志明(资料图)

呼格案专案组长被检察机关带走 18年前参与制造错案截图

  京华时报讯(记者怀若谷)昨晚,新华社发布消息称,呼格吉勒图案专案组组长、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长冯志明,因涉嫌职务犯罪,被检察机关带走,接受调查。

  ■进展

  专案组组长被调查

  据新华社消息,记者18日从内蒙古自治区有关部门了解到,呼格吉勒图案专案组组长、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长冯志明,因涉嫌职务犯罪,被检察机关带走,接受调查。1996年,呼格吉勒图错案发生时,冯志明担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公安分局副局长、专案组组长。

  17日晚,曾于2006年9月首度公开报道呼格吉勒图案的楚京辉在其个人认证微博中称,“据悉:冯志明,已于今天下午,因涉嫌玩忽职守、刑讯逼供、受贿等罪名,被内蒙古检察机关批捕”。昨天下午,楚京辉再发微博更正称,冯志明在前天下午“被内蒙古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立案刑拘”,其涉嫌“两至三个罪名”。

  他称,冯志明任职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长时,分管治安、特警、警卫,三级警监,正处级,“以其行政级别,本不够由自治区高检侦办,应由市检侦办。但因本案案情重大、與情关注,而由高检指导市检、甚至直接侦办。

  今年6月,内蒙古政法委书记李佳即已联系公检法三长,决定平反,并要求赔偿高过120万”。昨晚,楚京辉称自己从核心信源处获得前述消息,但记者尚未通过内蒙古官方证实或证伪该信息。

  ■律师

  理性对待每个人

  呼格吉勒图的父亲李三仁接受京华时报记者采访时称,家人已从网上看到冯志明被带走调查的信息,“大快人心,终于得到报应了”。李三仁同时称,希望当年办案人员能够得到法律应有的惩罚,“也应该以法律为准绳,依法来判”。

  代理律师王振宇称,目前无法判断冯志明在呼格吉勒图冤案酿成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才酿成的呼格吉勒图冤案,现在冯志明仅是刚被带走调查,他在此案中应该负有什么样的责任不好说,虽然他是组长,但不见得所有的都是他说了算,即便是在侦查中说了算,在整个公安局,以及后面的检察院、法院环节他也不一定能决定得了”。

  王振宇律师认为,“冯志明在造成冤案的过程中到底起多大的作用,还是需要侦查的,理性对待每一个人才是法治,这包括对当年办案人员的调查”。

  1996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毛纺厂女厕发生强奸杀人案,年仅18周岁的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凶手并判处死刑。2005年,犯罪嫌疑人赵志红落网,交代的数起案件中就包括“4·9”毛纺厂女厕女尸案。2014年12月15日呼格吉勒图被宣布无罪。

[责任编辑: 宿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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