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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向高速路电子眼摆“剪刀手”遭罚200元

2015-01-30 07:35 来源:羊城晚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26日,90后司机小方驾驶汽车,从浙江瑞安回丽水,15时经过青田服务区主线卡点。面对摄像头,他摆了个“剪刀手”,头还微微向右侧倾斜配合监控拍照,被执勤交警现场逮个正着。最终因“未安全文明驾驶的行为”被严肃教育并罚200元。

  支持:不专心易出车祸

  小烦烦:在内地,就是对不良恶习太纵容了,很多东西就应该立法处罚。典型的新加坡、日本、澳门,素质就是罚出来的。

  大汗汗:高速公路上时时刻刻都有可能发生事故,喝水溜号能到服务区就到服务区,这是为了自己也是为了别人。

  [dsrtfdsv]:虽然没有哪条规定,但也是为了你的安全着想,不专心开车,迟早是要出车祸。

  不解:罚款依据是什么?

  roman1yang:不论他的做法对错,请问这个真能成为罚款依据吗?

  西城瘦马:行为即使违法也属非常轻微的,教育下就可以了,罚款200元会否过重?

  [xxlzd2008]:总的来说,是法律法规不够详细,但你也很难具体到什么行为才是不安全文明驾驶,如果不是V字手势而是伸舌头,那算不算?这就给了执法人员很大的操作空间……单就这则新闻来看,确实可算是不文明驾驶。

  调侃:挖鼻孔是否要罚?

  imjjyy:我开车的时候经常挖鼻孔,请问会不会罚款?

  宝坻:开车时不能眨眼,否则被拍到还不说我睡着!

  较真:陋习一定是违法?

  猪头猫:这次怎么没有律师跳出来说法?这个手势属危险驾驶吗?这手势是挡住了视线还是挡住了车牌?我是觉得这个手势表示没有打瞌睡。被罚车主应该开个账户,大家支付十元作律师费,辨析一下这个手势是否属于危险驾驶?

  小课堂:如果立法规定这是违法当然应该罚,大部分的网友也会承认他这样是陋习,但陋习就一定是违法的?

  周师傅:只是想问下依据那条法律处罚的,法律是信手拈来的儿戏吗?正常的做法应该是你违反了交通法哪条哪款,现依法对你进行处罚,不应该是这样吗?我也没说他做得对,这样是有危险,可是处罚总要有依据呀!

  吐槽:不作死就不会死

  活的是心态:不作死就不会死。

  Cobrav33w:手波车还能换挡不……

  (专题整理 大汗 感谢网易网友)

  点评

  开车伸出“剪刀手” 执法理应“出锤子”

  郭元鹏:开车的时候,对着视频监控伸出“剪刀”,对于驾驶员个人来说,或许并没有什么目的性,仅是好玩而已。因为这个行为,被罚款200元并且扣了分,在很多人看来不可理解。有人甚至认为,警方的行为纯粹是为了执罚经济。至于,警方是不是为了钱,其实可以忽略不计。关键要看开车伸“剪刀”的行为是不是违法,是不是有害?

  首先,需要从违不违法的角度探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开车期间不能搞各种小动作。这位开着车伸出“剪刀”造型的驾驶员,显然已经违反了交通法。既然已经违法了,那么依据法律规定,对其进行处罚就是没有问题的。

  其次,需要从有无危害的角度探究。这位驾驶员向视频监控伸出“剪刀”的时候,就需要双眼仰视,视线离开前方,右手离开方向盘。显然,这个一时兴起的“剪刀”,实际上就是很大的安全隐患。现实生活中发生的车祸,并不是每一起都有重大违规驾驶行为,很多都是因为小错误造成的。嗑瓜子、吃水果、打电话等小动作造成的悲剧还少吗?

  表面上看,伸出一只“剪刀”被罚款200元,确实有点重。但是,我们要知道这处罚的不是恶作剧,处罚的是违规驾驶行为。交通安全无小事,生命安全大于天。

  开车伸出“剪刀”,执法理应给出“锤子”。没有严厉的执法,何来秩序井然的交通环境?当然,网友的反对也不是毫无道理,比如说,执法何时能告别罚钱?除了罚钱我们是不是还应该有其他办法?

[责任编辑: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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