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的张先生最近购买首套住房,需要开“无房证明”以获得贷款优惠利率。他惊讶地发现,要得到这张证明“没有房子”的薄纸,竟然需要花60元。利用档案收费是中央简政放权规范禁止的重点,早在2013年就已明令禁止。然而一年多过去了,还有不少地方无视禁令继续收钱。这些涉及民生,动辄数亿元的收费都流向哪里了?
广西国海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可忠告诉记者,2012年初,他到南宁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开房产证明,被收了60元的“查档服务费”。他认为不合理,提起行政复议。经相关部门协调,房产局退还了对他的收费,但此后却继续向其他市民收取。“这3年来,我每年都针对房产信息‘查档服务费’提起诉讼。如果官司赢了,今后市民就不用交这笔冤枉钱了。”黄可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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