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嘉兴日报》第五版一则不到200字的小公告在微信圈被截图疯转。
这则公告落款是嘉兴市财政局,内容如下:
郭忠明同志:
自2015年2月12日起,你未办理请假手续,未来单位上班。单位多方寻找并打电话、发短信与你联系未果,你本人也未来电来函陈述事由。根据《公务员法》第83条第5款之规定:“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予以辞退。”请你于2015年3月20日前速来单位说明情况,逾期仍未来说明情况的,单位将按《公务员法》之规定,予以处理。
昨天下午,记者拨通了郭忠明办公室的电话,是他同事接的,对方说,“郭忠明年前就没来上班了,他是财政局绩效处的普通员工,嘉兴本地人,他家人也说联系不到人。”
记者多方了解到,郭忠明可能欠下高利贷跑路。
相关部门未透露郭忠明的具体情况,只表示,“一个月没来上班,失去联系,按相关规定,登报是正常程序。”
[责任编辑: 宿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