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案件总在不经意间发生。快餐式的阅读后,案件又会不经意间从你脑海消逝。其实,有些案件值得留在你心底,因为其中有生命、有道德、有法治、有警示……每周,《法制日报》案件版都会推出“案件特稿”栏目,为你解读上周重大案件,体会其中法理情。
上周,“卖官夫妻店”的“老板”——山东省菏泽市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刘贞坚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刘贞坚被判刑,“卖官夫妻店”关门,但对这起案件的反思却不应停止。俗话说,“妻贤夫祸少”,现实中一些官员的妻子不仅没有筑起家庭廉政屏障,反而利欲熏心,和丈夫唱起腐败“二人转”,一起走向堕落,最后双双站上法庭受审。
一个台前、一个幕后;一个卖官、一个敛财。
山东省菏泽市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刘贞坚把卖官当作生意来经营,夫妻二人开起了“卖官夫妻店”,5年受贿116次,总额858万余元,其中收受41名下属买官贿赂739万余元,占其受贿总数的86%。
4月15日,刘贞坚被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扣押在案赃款人民币333万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其余赃款525.1579万元继续追缴。
在中国,几千年的传统文化造就了制度与亲情间的微妙关系,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几乎成为官场家族腐败最完整的诠释。“夫妻同心,其利断金”,这句名言也成为一些“腐败夫妻”同流合污疯狂敛财最形象的反讽。
“卖官夫妻店”
讲“诚信”日进万金
1962年出生的刘贞坚是山东省高唐县姜店乡八刘村人。2006年以来,他先后任巨野县委书记,菏泽市政府副市长,菏泽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在任巨野县委书记期间,刘贞坚开始收钱卖官。在他主政巨野县后期,一些干部不再用心工作,而是一心忙于送礼跑官,个别干部对买官的痴迷到了近乎疯狂的地步,严重破坏了当地的政治生态。
为确保安全,刘贞坚精心挑选那些各方面表现尚可,有可能被提拔的干部作为敛财对象。他还有一套“诚信”法则:事办不成不收钱,收了钱一定要办成事。对那些收了钱没办成事的,他还会想方设法进行“补偿”。
正是因为这种“高度诚信”,有些干部对刘贞坚的办事能力深信不疑,刘贞坚的“生意”越做越大。他抱着侥幸心理,认为自己在县里一言九鼎,这种交易神不知鬼不觉,从而在卖官的邪路上越走越远。
据统计,向刘贞坚买官的干部中,有副县级干部7人,县直部门一把手10人。巨野18个乡镇党委书记中,只有1人没给刘贞坚行贿送钱。
巨野官场还流传着“想办事、找大嫂”的说法,这个“大嫂”指的就是刘贞坚的妻子江某。她与刘贞坚共谋共贪,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贪内助”。
江某喜欢权力带来的荣耀,用她的话就是“特别享受当县委书记夫人的感觉”,陶醉在分享权力的快感之中。对于干部行贿,她不仅来者不拒,有时甚至还索贿。刘贞坚前脚找干部谈了话,暗示提拔,后脚江某就去找这名干部要钱,称“困难很大,书记需要跟上面沟通”。
刘贞坚任巨野县委书记时,多次在各种会议上讲要对干部进行大交流、大调整,且声称是“历史上调整面最大的一次”。而江某则利用各种场合向外界透露人事调整信息,她时常有意无意地放出口风,例如,对一些干部说“最近要调整干部了,书记对你评价不错,你得好好表现啊”等,让这些干部感到自己升迁有望,而为了早被提拔,就给江某行贿。
因贪污及挪用公款罪已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6个月的巨野县田桥镇原党委书记孔庆国,6次通过江某向刘贞坚行贿111万元。
孔庆国想调到一个“油水大”的乡镇,曾带着3万元现金到刘贞坚办公室,被刘贞坚拒绝。虽然碰了一鼻子灰,但他并不死心,认为自己送钱的渠道和方法有问题,继而转走“夫人路线”。他了解到江某爱打羽毛球,就摸准时间,在羽毛球场地附近蹲点等候江某。敲开了江某这扇“门”,孔庆国很快由镇长调为镇党委书记。
在刘贞坚的“卖官所得”中,除了两笔10万元以外,其余都是通过江某收的。江某也因此受到法纪的严惩。
其实,像刘贞坚夫妻这样合演的腐败“双簧”,并非是什么独创。说到底,其本质就是一种家庭腐败而已。在“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夫妻利益共同体下,搞腐败也变成了“夫唱妇随”。有人对已查处的家庭腐败案例进行剖析时这样总结说,腐败官员的背后总站着一个贪婪的女人。尽管此话有些偏激,但显然说明了夫妻共同腐败已成为一种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
[责任编辑: 王君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