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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补养老金不足 专家建议第四种养老模式

2015-10-28 10:10 来源:经济参考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随着老年人口的快速增长,养老金不足的问题日益突出。有专家建议,应开拓除“政府基本保障金”、“企业年金”和“商业保险”之外的第四种养老金模式,推进消费养老的普及。

  所谓“消费养老”,是商家在销售商品过程完成后,按照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以奖励积分的名义返还给消费者,这部分资金将会自动划拨到个人养老金专用账户上,该账号由保险公司提供增值和保值的服务,到消费者步入老年时方得到一笔可观的养老金。

  “消费资本论”创始人、经济学家陈瑜介绍,按照目前的平均寿命和消费水平,一个人活到79岁所产生的消费额是250万左右。按照现行的保险制度,一个人到60岁退休后只能拿到十几万的保险费,如果按照消费养老保险制度模式,按照提取消费额的10%左右计算,一个人退休时至少有25万元左右的养老金。同时,如果一个地区提取的保费超过1000万额度,保费要进行增值,如果按照日复利计算,到了60岁时候就可能拿到110万到120万左右的养老金。

  陈瑜说,消费养老模式对企业而言,可以拓展市场。而对消费者而言,在不增加负担的情况下可以积攒养老金。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阎青春说,消费养老是对养老模式的创新,但也要不断完善、规范标准,并且在政策层面给以规制和保障,例如可以减少消费税,把减少的部分进入消费者的养老账户中。

  目前,消费养老模式已经在天津、山东、四川等多个省市进行试点,互联网金融的迅速发展也为消费养老的发展提供了更加有利的环境。(李志勇)

[责任编辑: 李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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