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经贸  >  台湾地区相关规定  > 正文

金门马祖开放兑换人民币 上限两万元(2005.10)

2007-08-01 13:49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0月3日消息 马祖今天(3日)正式开办人民币兑换业务。

  在两门、两马直接往来实施近5年后,久拖未决的人民币兑换业务终于开办。民众只要符合直接往来入出规定,就可在金门、马祖的金融机构、码头及航站兑换人民币和新台币,每次上限为人民币两万元。

  台湾银行工作人员说,只要符合规定,每人每天兑换不限次数,且不限年龄,小婴儿只要有入出证明,也享有每次人民币两万元的兑换额度。 

  台银工作人员表示,新台币和人民币的汇价会根据新台币兑美元、美元兑人民币汇价情况变动,也会参考黑市行情。以9月30日的行情测算,新台币4.181元买人民币1元,用人民币1元兑换新台币4.022元,但实际汇价仍须参考当天的新台币、美元、人民币交叉汇率,手续费也包括在里面。

  目前台湾共核准包括台湾银行金门、金城、马祖分行,土地银行金门、金城分行,以及金门县信用合作社等六家金融机构可兑换新台币和人民币。此外,金门的水头码头、“民航局”金门航空站及马祖的福澳港码头也有临时兑换点。 

 

来源:中国台湾网

 

编辑:芳翼

[责任编辑: 张方翼]

相关阅读:

视 频
  1. 浙江惯偷钞票点烟被抓 称“穷得只剩钱”

    浙江惯偷钞票点烟被抓

      近日,浙江义乌一名男子在网上不断炫富,还用百元大钞点烟...

  2. 江宜桦重申彻查岛内油品市场

    江宜桦重申彻查岛内油品市场

    关注台湾食品油事件

股 市
台湾| 大陆
    台股17日开盘涨44点 为8538点
服务专区

投资流程办事指南往来手续联系我们Q&A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