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联合报》报道,2007年6月起,台当局“交通部”要求50CC以下的小型电动自行车都要考照、挂牌并投保强制责任险。
台当局“交通部路政司长”尹承蓬表示,2007年6月起,电动自行车若无车牌,行驶在公共道路,警方可取缔并开罚3600至9000元新台币,无照驾驶则罚6000元。
来源:中国台湾网
编辑:芳翼
[责任编辑: 张方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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