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媒报道,台当局“行政院大陆委员会”2006年4月30日称,自5月1日起,金门马祖旅台乡亲“不必组团”,可以往返“小三通”自由行。金门马祖旅台乡亲配偶、直系亲属,二亲等系血亲与配偶、未成年子女,得同行纳入适用范围;但如具有“公务员”身份则不在开放适用范围内。
台当局“陆委会”表示,这次“小三通”的人员往来调整,对金马旅台乡亲(指在金门、马祖出生或在2000年12月31日以前曾在金门、马祖设有户籍的台湾地区人民),得适用“小三通”自由行;同时考虑家族活动需求,对旅台乡亲的配偶、直系亲属,二亲等旁系血亲与配偶、未成年子女,得申请单次同行纳入适用范围。但旅台乡亲或亲属如具有“公务员”身份,并不在这次调整得适用“小三通”自由行的范围。
据悉,台当局“内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已配合同步修正“试办金门马祖与大陆地区通航人员入出境作业规定”及“台湾地区人民申请‘小三通’入出大陆地区送件须知”,“境管局”局本部及各服务处、站,都自5月1日起开始受理申请。(赵静)
(来源:中国台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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