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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个网购消费维权标准正式贯彻实施

2013-03-07 09:16 来源:广州日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最爱掐架”的三个网购消费主体,消费者、小网商、网络平台今后都有了“说理”平台。昨天,《网购交易服务规范 一般投诉处理》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宣贯会在广州举行,这标志着全国首个网购消费维权标准正式贯彻实施。目前,广东省正在编制网商评估指标、网购商品配送服务标准等标准,未来还将有望保证消费者享受网购“一条龙”维权服务。

  广东省网商协会秘书长黄子荣介绍,广东作为全国网购量最大的省份,如何妥善解决网民发生的投诉非常重要。

  会上,广东省网商协会首次展示了“网购维权标准示范网站”标识,吸引了40余家广东网商企业参与申报。消费者在网购时可以查看网商是否有“网购维权标准示范网站”标识。广东省网商协会及广东省消委会将负责监督示范网商内部处理消费者投诉的情况,将对不符合标准的网商予以收回标识的惩罚,在网商依据标准重建内部投诉处理流程、制度前,将不再授予“网购维权标准示范网站”称号。

[责任编辑: 雍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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