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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农夫山泉“标准门” 质检部门别再躲猫猫

2013-05-08 08:56 来源:北京晚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今天上午崇文门新世界超市,货架上的农夫山泉瓶装水。 程宁摄

  近期被媒体报道“执行标准不如自来水”的农夫山泉,昨日下午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农夫山泉宣布将永久关闭位于北京的桶装水生产厂,并将在3个月内对北京地区10万户农夫山泉桶装水订购者进行补偿,用5瓶4升装饮用水(共计20升)来替换19升规格的桶装水。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农夫山泉饮用水标准低于自来水标准,使得农夫山泉至今仍处在舆论的风口浪尖。

  在昨天下午的发布会上,农夫山泉董事长钟睒睒表示,农夫山泉不会在北京开厂生产饮用水了:“因为一个企业不可能在这样的环境下生产,尊严比金钱更重要。农夫山泉的责任心,与其说生产出不合格的产品来影响北京消费者的健康,不如说是因为一个产品的协会就可以让一个公司的产品下架,产品协会的决定就能让报纸登在头版头条。这样的环境农夫山泉只能退出。”

  钟睒睒表示,对于10万北京用户的饮水问题,农夫山泉将在三个月之内,用4升规格的瓶装水共计20升,来换取19升规格的大桶水。他表示,市场上19升的桶装水价格是20元,4升瓶装水一箱是35元,但农夫山泉决定不让消费者受损失。

  此前,针对农夫山泉的执行标准问题,《京华时报》发起了持续近一个月的质疑报道。

  对于执行标准,钟睒睒称,农夫山泉执行了目前最高行政级别的浙江省《瓶装饮用天然水》(DB33/383)和卫生安全标准国家《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GB19298),内控标准远远超过国家标准。“有媒体指称‘农夫山泉标准不如自来水’的观点缺乏对标准体系的理解,其根本错误在于,完全不理解饮用水标准体系是由安全卫生标准和质量标准两方面构成。单独引用两者中的任意一个与自来水标准做比较,都是不符合法规体系的。 ”

  有记者在现场提问:浙江DB33/383标准宽于国家标准,为什么农夫山泉执行地标?钟睒睒则回答,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479-2006)是卫生安全标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企业不必明示但必须强制执行,农夫山泉也不例外。

  对于浙江饮用天然水标准(DB33/383)中对于砷、镉、硝酸盐要求标准低于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479-2006)一事,钟睒睒承认确实存在这一现象,但两个标准并行时,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标准要求,也就是说农夫山泉执行的质量标准绝不低于自来水标准。“瓶标上虽然只有DB33/383,但也同时执行着国标GB 5479-2006。”

  昨日,农夫山泉在官方微博发布了一条消息,称已向北京法院提交了起诉,向《京华时报》索赔6000万。

  钟睒睒表示,农夫山泉4月28日已经向北京二中院提交了起诉,6000万的索赔额是在当时已经发生的损失。而据有关媒体昨日报道,北京二中院表示已经收到了材料,尚未决定立案。(记者窦媛媛)

  质检部门别再躲猫猫了

  从4月10日开始,在近一个月的时间里,《京华时报》和农夫山泉就标准问题互相开炮,“质量不如自来水”、“执行标准宽松”等说法让农夫山泉深陷舆论漩涡,也引发了不少市民对饮用水问题的强烈担忧。

  其实作为消费者,标准问题是主管部门的事,消费者搞不清楚也不是最关心的。消费者唯一想知道的是,农夫山泉的水,到底能不能放心喝?

  然而一直到今天,争论的双方都还在忙着掐架,一方声称有人构陷抹黑,拼命自证清白;一方则抓住标注的标准问题不放,不断质疑发问。反倒是消费者最关心的问题,谁也没能说得清。事情进展到这个阶段,不论是媒体还是企业,自说自话恐怕都只能让消费者更加混乱。

  谁能借老百姓一双慧眼,看清国内这“纷扰”的水质呢?在公众对标准体系不了解的情况下,如何来保证饮用水的安全?目前仍未有权威部门给公众一个交待。

  “这场大战中食卫质检部门为何要躲猫猫?这场大战严重干扰了消费者的消费取向,政府相关部门难道不应该出来说句话?”网友“乌托邦联盟”说。

  “这样的争斗,注定没有赢家。鹬蚌相争,渔人得利,外资品牌伺机扩大份额也是可以预料之事。”西南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和静钧为此呼吁,主动介入其中,该是管理部门承担的责任。(记者 杨滨)

[责任编辑: 雍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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