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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吉加多宝法庭夺“红罐” 现场火爆未当庭宣判

2013-05-16 09:41 来源:京华时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加多宝与广药王老吉关于红罐外包装、装潢权一案,于昨天上午9点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庭审现场火药味十足,双方都提出判令对方停止使用红罐包装,停止生产、销售红罐凉茶等。广药还提出了高达1.5亿元的经济索赔,加多宝的索赔金额暂定为3096万元。当庭未宣判。由于双方分别要求查封对方账册,法院已分别查封了两家企业部分涉案账册。京华时报记者胡笑红实习记者平亦凡

  □现场法庭上无原告被告席

  昨天的法庭上没有原告被告席,而是贴着企业名称。原来,加多宝和王老吉在两个案子中互为原告和被告,而涉及到的问题都是争夺红罐凉茶的包装装潢权,因此并案审理。

  加多宝与广药之间关于红罐包装凉茶的诉讼被称为“中国包装装潢第一大案”。本次官司可视作双方“王老吉”商标权争夺的延续,去年5月广药胜诉并收回“王老吉”商标使用权后,便开始生产红罐王老吉凉茶,而此前租用王老吉商标的加多宝则在将产品更名为“加多宝”凉茶后继续沿用红罐包装。两家在包装、装潢上相似度极高,由此引发了双方互诉对方侵犯自己的红罐包装装潢权。

  □大事记

  2012年5月中国国际经贸仲裁委员会裁决加多宝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

  2012年6月广药发布自己的红罐产品,外观与加多宝红罐凉茶十分类似。

  2012年7月加多宝在北京起诉广药的红罐凉茶外观设计侵权。几天后,广药在广州起诉加多宝的红罐凉茶外观设计侵权。最高人民法院将两案合并处理。

  □激辩

  焦点1

  红罐归谁所有?

  加多宝:己方设计并经营了红罐包装。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首创将红色作为凉茶包装装潢主色,其董事长陈鸿道作为专利权人获得红罐凉茶的外观设计专利。

  广药:红罐包装是不是陈鸿道设计、陈鸿道以什么身份设计目前无法证实。设计并不产生装潢权,装潢权保护的基础是装潢权对于经营者的标识功能以及其背后所代表的商誉,这种功能在投入商业使用后才能产生。

  焦点2红罐是否与王老吉密不可分?

  广药:红罐装潢与“王老吉”商标密不可分,其一,红罐装潢依附于“王老吉”商标;其二,本案是知名商品的包装装潢,知名商品是王老吉凉茶;其三、“王老吉”三个字是该装潢的核心要素。

  加多宝:商标和商品的包装、装潢是独立的,受不同的法律保护,广药只能拿回商标。

  焦点3加多宝王老吉谁是知名商品?

  加多宝:本案所指知名商品是加多宝公司生产的、采用王泽邦配方的红罐凉茶。在长期经营中,加多宝的上述产品已经获得特定指向性,为该产品所特有,应受保护。

  广药:不认同加多宝所下定义,知名商品应该是享有商标所有权的广药所生产的“王老吉”凉茶,因此包装装潢不能离开王老吉凉茶。加多宝的说法是想弱化商标与装潢的关系。

[责任编辑: 雍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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