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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法》出台导游收入骤降七成

2013-11-26 15:48 来源:齐鲁晚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要不去卖保险吧?干了几年也没学到什么,真不知道干点啥好。”11月份进入旅游淡季,导游员王宇没团可带开始考虑转行了。《旅游法》实施后,严禁安排购物、取消自费项目和不得索要小费的明文规定,给导游行业带来较大变化,最直接的就是导游收入大幅减少,一些导游考虑转行。行业震荡,业界认为在经历“洗牌”阵痛的同时,也可促使导游回归服务本质。

  月入过万

  骤降至两三千

  11月份,旅游业进入传统淡季,在旅行社终于有时间对今年“十一”的新变化进行消化反思时,不少导游员也开始考虑是否离开这个行业。“单位的同事很多都在想着以后去干啥呢,反正这个是干不久了。”导游员小褚做了3年导游,虽然辛苦和委屈是家常便饭,但旅游旺季月入过万的高薪诱惑,让她一直坚持了下来,但现在高收入已经成了过去时,她和家人商量后准备转行。

  今年的“十一”,是导游小赵过得最轻松的一个黄金周,用他的话说,“闲着玩也比接团强”,因为《旅游法》明文规定,严禁强迫购物。而据统计,《旅游法》中有关“导游”的条款就有十几项,一道道“法律红线”的高压下,很多导游都没工作,即便给导服费也不干。

  “一个团一天导服费给出两三百甚至五百元都没人干。”导游小卢说,旺季团多,有的旅行社缺导游,导服费一涨再涨,但还是找不到人。“别觉得一天五百元就多了,自己带团一天五六千的收入都是保守的。”

  今年“十一”期间,导游的收入平均下降七成左右。很多人从月入过万骤降至两三千。小卢说,旺季辛苦,淡季轻松是大多数导游的工作状态,今年很多导游却是“旺季在观望,淡季想转行”了。

  回归“员工化”

  导游行业迎来“洗牌”

  《旅游法》出台后,关于导游薪酬体系重建的呼声高了起来。15日,烟台市旅游部门接到了关于与人社局联合开展导游员劳动保障合法权益专项检查的通知,其中导游的工资和保险情况是重点检查内容。

  在业内认为这一举措是推进导游回归“员工化”的同时,也有人提出了难题,导游是旅行社的员工,但如果旅行社不愿意承担聘用导游的责任或者一些仅是“夫妻店”的小旅行社难以承担聘用导游员的费用,导游又该何去何从。而且即便落实了人事归属,薪金的减少已成定局,未来还能否挽留因收入减少而想离开的导游。

  导游行业势必出现大“洗牌”,业内认为,这将是一个双向选择的过程。“有的导游因为收入减少主动转行,但业务素质不过硬的导游也会被行业淘汰出局。”在烟台市旅游公共服务中心负责导游管理工作的张宁巍说。

  行业监管下

  导游得练好“内功”

  “有了文件,落实起来力度加强了,劳动权益得到保障才有效果。”拿到省里下发的联合检查通知后,市旅游质监所市场监察科主任曲广伟认为,这对导游员来说是个好事。江山国旅总经理乔仁磊得知这个信息后,也连忙转发到朋友圈里,“导游的福利来了”。

  在业界专家看来,《旅游法》之后,对导游来说是挑战更是机遇,市场干净了,更看重的一定是质量,服务过硬的导游一样可以拿到高薪。但能否把握机遇,突破行业困境,关键还在导游自身。

  乔仁磊说,行业洗牌,导游就要调整好心态,练好内功,回归到行业服务本质上来。

[责任编辑: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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