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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消法》实施后“七天无理由退货”问题多

2014-04-16 09:2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新网北京4月15日电(记者 刘长忠)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常宇15日说,在受理消费者投诉中,针对新《消法》实施以来出现的“七天无理由退货”问题较多等具体问题,中国消费者协会积极研究应对措施。

  常宇在当日举行的贯彻实施新《消法》工作情况通报会上说,今年3月15日新《消法》正式实施以来,全国消费组织认真履行新《消法》赋予的各项职责,密切关注社会诉求,依法维权。发现新《消法》实施之后维权中主要存在的问题:一是涉及“七天无理由退货”的问题较多;二是个人信息保护问题落实难;三是耐用商品的定义尚需进一步明确;四是新《消法》与有关法律法规的衔接问题还有待解决。

  常宇说,针对以上问题,中消协和各地消协组织着手分析研究,本着“有利于消费者”的原则,配合有关部门推动行业企业解决相关问题。如对“七日无理由退货”出现的问题,中消协调查发现,主要包括“如何‘根据商品性质不宜退货的商品’”、“如何认定退货商品‘完好’”、“如何界定‘七日’时间起止”等。

  调查还发现,网购企业履行新《消法》新责任不尽如人意。新《消法》实施以来,有30.2%消费者认为,第三方购物平台没有提供商家的确切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有近20%的消费者未实现“无理由退货”的主张。

  中消协要求网购企业严格按照法律要求和商品的属性,细化不退货商品的目录和适用情形,制订严谨的消费者确认环节,并应以醒目方式主动明示。

  常宇表示,中消协将积极发挥消协组织社会监督职责作用,强化对网购企业依法履行法定责任的监督,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倡导网购企业依法自律,规范网络市场经营行为。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4月14日,新《消法》实施一个月,中国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3853件。完

[责任编辑: 杨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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