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农业部
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总站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为积极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为参保农民提供及时有效的灾害补偿,帮助恢复农业生产,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农业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充分协商,5月19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农业部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总站就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合作关系,在京签署《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战略合作协议》。
根据战略框架协议,双方将在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制度设计、宣传动员、组织投保、保费收取、承保理赔到户和业务培训等方面广泛开展合作。为建立更紧密的合作关系,根据工作需要,双方约定将适时安排高层领导会晤,交流工作进展情况。双方也将建立相关职能部门牵头的定期沟通协商机制,通报有关信息,沟通合作情况,共同研究解决合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双方将指导人保财险省级分支机构和各省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根据农业政策和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本框架协议的精神,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订具体合作协议,确定合作内容、权利义务关系等,由人保财险所属分支机构委托基层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协助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将进一步促进中国人保财险各分支机构和各级农村经营管理系统双方深入合作,发挥保险公司的技术优势和农经部门的组织优势,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有助于组织更多农户参保,扩大保险覆盖面,有助于增强风险保障能力,加快建立农业生产灾后补偿制度,更好地发挥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灾害补偿、社会管理等功能,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为农村繁荣和谐做出积极贡献。
[责任编辑: 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