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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泰人寿系列乱象曝光:股权代持 私下转让

2014-07-15 16:53 来源:证券时报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刚刚因股东方爆出90亿资金去向成谜而被推向风口浪尖的信泰人寿,近日又被爆出存在大量股权代持、私下转让、质押等问题。

  据信泰人寿内部人士向证券时报记者报料,信泰人寿股东巨化控股、永利集团、九盛公司等关联股东合计持有信泰人寿股权比例已达51%。

  据这位内部人士称,上述关联股东相关股份转让和质押没有办理任何报批手续,也未告知信泰人寿及中国保监会,出资、转让等涉及的转让款项也未经审核。由此可见,信泰人寿股东与管理层之间的矛盾似有恶化之势。

  私下股权交易频繁

  信泰人寿于2007年在杭州成立,目前注册资本金为14.9亿元,董事长马佳。公开资料显示,目前持有信泰人寿股权比例超5%以上的股东分别为:巨化控股、永利集团、九盛公司、同华文化、宾逸建设、三井住友、建艺装饰,所持股份比例在6.71%~19.38%之间。

  实际上,信泰人寿的股权情况更为复杂。

  相关报料人称,自信泰人寿成立起,巨化控股即通过实际持有或关联方代持方式,合计持有信泰人寿40%股份。而这一情况,巨化集团及关联方在信泰创立之时并未向公司和监管部门如实说明。

  资料显示,信泰人寿成立时注册资金3.5亿人民币,共有股东9家,两大股东分别为巨化集团和永利集团,各出资6000万元,占比17.14%;另外,九盛公司出资5000万元,占比14.29%,其中4000万股是为巨化集团有限公司代持;华升物流出资3000万元,占比8.57%,而华升物流为巨化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另外,根据浙江善上投资管理公司与九盛公司在2009年4月1日签订的股权代持协议,九盛公司当时累计代善上投资持有信泰人寿6262.9万股股份。善上公司为巨化控股实际控制企业,原法定代表人钱仕虎至今仍为巨化控股管理人员,代表巨化控股多次参与信泰人寿调研、股东大会等。

  2010年11月26日,巨化控股、浙江华表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军系巨化控股高管)、善上公司、九盛公司签署《信泰人寿股权权属确认协议》,确认巨化控股享有由九盛公司代持的信泰人寿5290万股股份。

  质押转让频出

  “九盛公司将5290万股股份与巨化控股签署质押合同,其余股份仍代善上公司持有,这就意味着善上公司将实际持有股份私下转让给了巨化控股,并且是通过‘代持+质押’的形式进行操作。”报料人称。

  近两年时间,九盛公司将持有的信泰人寿股份反复进行质押。2012年1月,九盛公司将6000万股信泰人寿股份质押给永利集团关联公司上海纳德,而上海纳德股东是夏碗梅、周洁,夏碗梅系永利公司股东、也是永利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永利妻子,周洁系永利集团下属永利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职工。

  2012年、2013年九盛公司又陆续将信泰人寿股份质押给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为永利集团的子公司永利经编等提供担保。2014年九盛公司又将78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上海纳德。

  报料人称,目前九盛公司持有的信泰人寿股本大部分为代持,主要是代巨化控股持有,而自身持有的信泰人寿股本最多仅4915.7万股。九盛公司在为永利公司向山东信托提供股份质押担保过程中,因涉嫌伪造信泰人寿公章,已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报料人称,上述股份的转让和质押,没有办理任何报批手续,也没有告知信泰人寿及中国保监会,其出资、转让等涉及的转让款项也未经审核。巨化控股、永利公司、九盛公司、华升物流组成的关联方持有信泰人寿的股权比例已经超过51%。

  按照《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规定,保险公司单个股东(包括关联方)出资或者持股比例不得超过保险公司注册资本的20%。持有保险公司股权15%以上,或者不足15%但直接或者间接控制该保险公司的主要股东,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具有持续出资能力,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等。

  此外,保险公司变更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以上的股东,或者变更持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

  保监会称调查仍在进行

  今年3月份,保监会对信泰人寿下发监管函,认定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85.96%,责令公司自2014年3月17日起停止开展新业务。

  信泰人寿在2013年报中曾表示,由于公司仍处于发展初期,新业务的增长带来的偿付能力压力增大,年末在公司已经到账的增资29.1亿元未计入实际资本的情况下,偿付能力充足率-183%,如果包含公司已经到账的增资款,则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84%。

  目前,公司偿付能力问题依然没有解决。报料人称,信泰人寿经多方努力,已有新股东愿意增资入股,且已支付了增资款计30亿元。但股东巨化控股、永利公司、九盛公司、华升物流等联合,既不同意出资解决偿付能力问题,又反对新股东增资入股,导致信泰人寿增资及偿付能力问题至今未解决。

  而后有媒体报道,据公司内部人士举报,信泰人寿曾凭借两款保险产品获得约90亿元保费收入,但股东之间对如何支配销售所得资金存在矛盾,该资金投向没有经过信泰人寿董事会讨论,部分股东对保费投资去向并不知情。

  自此,信泰人寿股东间矛盾,以及股东与管理层间矛盾开始显性化。

  不过,对于信泰人寿偿付能力不足风波,保监会有关人士昨日对记者称,目前保监会对信泰人寿的现场检查尚未结束,暂未有其他需要公布的结果。信泰人寿高管则表示,没有保监会的定论,公司也不能就调查相关情况随便发言。

[责任编辑: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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