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加多宝凉茶”曾经在多家媒体大肆宣传的此类广告语引发争议。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一审判决加多宝广告语构成不正当竞争虚假宣传,即日起停止使用并赔偿80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王老吉”红罐凉茶其知名度和良好商誉的形成和积累是鸿道集团和王老吉公司相互促进、共同努力的结果。在市场上出现了两种“王老吉”红罐凉茶,因其生产者不同,产品本身的配方也不同,在显然不属于同一产品的情况下,鸿道集团及各加多宝公司应当以合理的方式将这一事实客观地向消费者进行告知。广告语“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容易使消费者产生“‘王老吉’商标改名为“加多宝”商标,且“王老吉”商标已经停止使用或不再使用的误解,构成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责任编辑: 杨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