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杭州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宗庆后在2014中国500强企业高峰论坛上发表“国企改革与全员持股”主题演讲。
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宗庆后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企业家朋友们:
大家好!非常感谢中企联邀请我参加500强企业高峰论坛,有机会能聆听各位专家学者对当前形势下大企业改革发展的真知灼见,同时亦感谢给了我一个发言的机会。
我知道在座的大部分都是央企国企的企业家,因此我想主要谈谈我对国企改革及混合所有制经济与全员持股的一些想法。应该说,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的国有企业已走出了困境,取得了很好很大的发展,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柱力量,成为提高生产力水平、打造制造业强国、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主力军,亦成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中坚力量。但确实也存在许多弊端,虽然不断在改革,但仍然改得不彻底。现将有关想法、看法汇报如下:
一、国有企业的领导人是个二不像的人物
我们央企的领导人大部分是副部级,有的甚至是正部级,省企的领导人是副厅级或正厅级,再下面的还有县处级,都有一个官衔,应该是政府官员。但他又不像一个官员,他并没有政府官员所拥有的任何权力,亦没有什么待遇,顶多有一点看文件的权力,因此并不太像官。而国企的领导人头顶上又都有一个董事长或总经理的头衔,应该是企业家,但他这个企业家亦是国资委或组织部任命的,而且没有什么自主经营权,大事要请示,还得看上面的脸色,而且还要听上面的。做好了,功劳是上面的;出了问题,责任是他们的,因为这顶乌纱帽是上面给的,稍不满意随时可以摘掉,因此说他是企业家么又不像企业家。而且又是一个两头受气的群体,政府官员认为他们能力不比自己高,而收入却比自己高许多,心里不平衡;而老百姓则认为国有企业是利用垄断地位赚的钱,并不是经营者有多大的本事,而且国有企业是全民所有的,是全国老百姓的,对国企的高收入认为拿的是老百姓的钱,亦不满意。另外国有企业是国家的,而企业的员工又是主人,因此亦比较难管。所以我说国企的领导人是既是官又不是官,既是企业家又不是企业家的二不像的人物。
有的国企领导人想通过与外资合作或者上市来摆脱这种状况,实际上亦摆脱不了,因为你这个人还是属国资委或组织部管的,他们是股东,仍旧可以随时任命你,亦可以随时免掉你,反而多了一层麻烦。因此我认为,国企首先要解决政企不分的问题。党中央现在已明确提出来要搞混合所有制,并且允许全员持股,是不是应该趁这个机会,除了国家必须控制的企业另外制定政策调动国企领导人与员工的积极性之外,其他竞争性行业的企业全部转为混合所有制,而且要让民营资本占大股份,要有话语权,否则亦转换不了机制。同时作为国有企业的领导人,亦要想明白,要当官就不能赚钱,要赚钱就不能当官,二者是不可兼得的,亦要想明白选择好要么当官去,要么当企业家就丢掉官帽,当一个真正的企业家。
二、关于混合所有制经济
中央提出来让民营资本进入国企搞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主要目的是激活国企的活力,转换国企的机制,让国有企业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不可否认的是改革开放以来,民营经济发展迅速、机制灵活、充满活力,已经占了国民经济的大半江山,同时在上交国家税收、解决就业上亦做了很大贡献。但我认为现在国资委与国企的领导人尚没有想清楚这个问题,现在政府亦好、国企亦好都没有认真的去执行中央的精神,现在搞试点的亦仅仅拿出少量的股份让民营资本进入,而且还要溢价进入。实际上民营资本亦没有那么傻,以高昂的价格与代价获取国企少量的股本,进入后既没有话语权、决策权,亦改变不了国有企业的机制。特别是央企这么大的盘子,民企、民间资本实际上亦没有能力进去,最后可能又让国外的基金占了国企的股权,让我们的国企又被外人所控制。
实际上我们浙江的国企早就已是混合所有制经济,我们的省级大企业帽子上是国企,但下面的子公司已全部是混合所有制经济,所以这些年发展得很好。我们的央企是否亦可以学学这种模式?另外国资委是否亦该制定一个明确的政策,是否可以按净资产的价值让民营资本入股,比例可以不受限制?没有明确的政策,下面是不敢动的,因为国有资产流失的这顶帽子亦够大的,谁都不敢戴。我认为国资委亦应该认真地领会中央的精神,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的精神,为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经济的发展做点贡献了。
三、关于全员持股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已明确提出来混合所有制可以全员持股。
我们公司是99年开始全员持股的,实行以来效果很好,员工的收入大幅提高,企业的发展成果让员工共享,极大地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与责任心,成为了企业的真正主人,亦提高了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我们具体的做法主要有这么几条:一是在职时可以拥有股权,离职或退休时要按原价退回股权,这主要是保证了实际经营者与生产者均能拥有股权,以免不在职的拥有股权,而在职的没有股权。二是按贡献、按级别制定了各类人员可以持股的标准。三是每年通过考评,表现好的可以晋升股权,表现不好的可以降股权,既解决了激励机制,又避免了平均主义大锅饭的问题,解决了竞争机制,使企业永远保持了活力。
我们的实践证明效果很好,既尽快地提高了员工的收入,又提高了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亦提高了员工对创造财富的积极性与责任心。当前政府要制定一些政策与修改一些法律来保证全员持股的合法性。
四、要重新认识姓公与姓私的问题
改革开放初期,我们有姓资与姓社的争议,后来小平同志以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论解决了姓资姓社的问题。而现在进一步深化改革,要搞混合所有制经济,实施全员持股,我认为要对姓公与姓私的问题进行重新认识。
过去我们说国有资产是全国老百姓的,但我看没有一个老百姓认为那部分资产他是有份的。改革开放前,我们全国老百姓全部是无产者,而且吃的是平均主义大锅饭,过的是苦日子,吃不饱穿不暖,什么东西都要发票子,限量供应。我在农村呆了十五年,那时候60年代农民有5.67亿,却养不活1.27亿城镇居民。而现在有2.69亿农村青壮年在城镇打工,真正务农的人少了,而农产品却极大丰富了,要什么有什么了。在党的鼓励发展民营经济的政策指引下,民营经济亦发展很快。为什么?因为国家允许私人拥有财产,而且三中全会还提出私有财产不容侵犯,调动了老百姓创造财富的积极性。尽管老百姓拥有了财富,但我认为除了自己能消费的之外,其他的财富实际上都是社会的。只要不拿到国外去,实际上都是中国的国有资产,因为这个财富还在继续投资,继续发展经济创造财富。哪怕不再投资,放在银行里亦在帮助人家投资发展经济。因此我认为,实际上名义上这个资产属于个人的就会调动他创造财富的积极性与责任心,而最后实际上还是国家的还是姓公的。而我们现在的国有资产实际上亦在委托部分公民在管理,但在名义上不是他个人的,因此积极性与责任心就会差一点。因为毕竟现在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觉悟尚没有那么高。所以我认为,当前我们要解决的是实现共同富裕问题,因此通过全员持股,让企业的员工都成了股东,这样能让老百姓尽快提高收入,而且又是通过勤劳致富,同时又激发了发展经济的动力与活力。
因为时间关系,我仅对这几个问题提出一些看法。若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责任编辑: 林天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