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需一天”就能美白的牙齿不是靠牙膏刷出来的,而是靠电脑软件修饰出来的。本报昨天报道了宝洁公司因佳洁士双效炫白牙膏作虚假广告被工商部门罚款603万元,领了国内虚假广告个案中处罚金额最高的罚单后,佳洁士品牌方昨天凌晨发布了一条不足200字的声明,不但回避了做虚假广告的事实,没有表达出对消费者的歉意,更借此声明“重申”了产品的“美白”效果,引来网友骂声一片。
在该声明中,佳洁士品牌方仅表示工商部门曝光的佳洁士广告已于去年年中全面停播,随后即转话锋,强调“‘1天美白’意指结合正确刷牙方式,配套含佳洁士炫白+双效牙膏及牙贴的美白套装使用,能有效去除外源性着色,实现牙齿美白”。
对这一声明,不少消费者不买账。网友“越不过心海”称:“就不能诚心道个歉吗?以后不会买佳洁士了。”网友“事业家688”认为,罚了佳洁士还不够,还应追究广告代言人的责任。
记者昨天从市工商局获悉,宝洁公司已交了罚款。那企业为何在声明中依旧那么强势?业内人士认为原因有二:其一是603万元罚款威慑力不够,宝洁近期公布的2015财年第二季度财报显示,净营收为201.61亿美元,净利润为23.72亿美元,600多万元人民币罚款实在微不足道;其二,虚假宣传“恶习”充斥商场,这其中既有“大牌”罔顾法律的嚣张起了带头作用,也有不少广告经营者为了利润,放松了对虚假广告的审查。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认为,工商部门公布一些虚假广告的典型案例,让媒体和社会公众进行监督,可以有效威慑违法企业,方便消费者用脚投票。他还建议遇到全国性的虚假广告时,可以提起公益诉讼,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提升不法经营者的失信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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