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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伪劣手机店家失联 江西一消费者诉淘宝网

2015-05-21 14:13 来源:中国江西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5月21日上午,江西萍乡消费者彭先生来到中国江西网萍乡频道办公室反映称,他在淘宝网上卖家“深泰通讯”的网店中买了一台手机,发现是翻新的假货,却联系不上卖家,淘宝网又不予处理,无奈之下,他将淘宝网告上法庭,要求淘宝网承担卖家售假的连带责任。

  彭先生介绍,他于2014年2月在淘宝上“深泰通讯”网店购买了SONY L36H手机一部,卖家承诺手机是全新正品,保修三年,并承担了运费;且卖家加入了被告淘宝网的消费者保障计划,提供了10000元的品质保证金。正常使用八个月后,手机触摸屏功能损坏,这时发现卖家已经在网络上隐身,同时电话联系不上,保修落空。在互联网搜索“深泰通讯”,发现大量负面信息。于是他向淘宝网投诉,淘宝网不予受理。

  彭先生说,为促使深泰通讯和淘宝网来协商解决问题,2014年12月,他以在校学生的身份,又在淘宝网注册账号,留言给深泰通讯,提出购买两台SONY L36H手机。卖家深泰通讯以2160元卖出了2台假货手机。他收到手机后,以手机性能有问题为由要求退货。退货时,他将2月份购买的有故障的手机寄给深泰通讯,并留下字条说明情况。深泰通讯将这笔交易投诉到淘宝网。淘宝网裁决过程历时两个多月,在“明知或应知”深泰通讯卖假手机欺诈消费者的情况下,将货款2160元支付给卖家,促成了交易的完成,并拒不提供卖家信息给他。为维护自己的权益,于是,他于今年3月15日将淘宝网起诉致安源区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之规定,要求淘宝网承担卖家售假货的连带责任。

  庭审上,淘宝网代理律师提出了案件管辖异议,获法院支持。

  对此,彭先生不服此裁定,已上诉致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网对此案件将继续关注。 (记者万炳全)

[责任编辑: 王君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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