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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1740元买两副眼镜 竟然没有合格证

2015-06-08 14:21 来源:大江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南昌县的熊先生反映,他在莲塘镇阳光眼镜店配的两副“依视路”眼镜,不仅眼镜没有质量保证书等,连发票都是以其他店家的名义开具的。5日,记者介入调查。

  消费者花钱送检 结果显示“不合格”

  熊先生说,为了两个孩子,他在莲塘镇五一路的“阳光眼镜店”买了两副眼镜,花了1740元。拿到眼镜后他觉得不对劲,眼镜包装极为简陋,没有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等,甚至连发票都是以洪城大市场一商铺的名义开具的。熊先生当即对店家的进货渠道提出质疑,要求对方出示品牌代理授权书,可对方并未出示。

  钱花了不少,万一眼镜不合格,势必加深孩子的近视。担忧的熊先生要求阳光眼镜店退货,对方却称质量绝无问题。熊先生仍不放心,便去一家拥有“依视路”眼镜专卖资格的店里进行对比,发现专卖店出售的眼镜包装纸上,很清楚地标明了生产时间、生产厂家和跟踪记录号。业内人士告诉熊先生,品牌眼镜如果包装信息不明晰,虽无法断定其是否为正品,但可以肯定的是没有质量保障。熊先生越想越不对劲,便花350元将买来的两副眼镜送至武汉一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最终结果显示,“经检验,该送检产品样本不合格”。

  店家承诺退款 并平摊检测费

  6月5日,阳光眼镜店一负责人称,对于熊先生出具的检测结果,他并不认可,因为这只是单方说法,“依视路”的代理经销资格店里有,只是目前没有摆放出来。他明确表示,店内出售的产品是正品且无任何质量问题,如果熊先生有疑问,可向有关部门投诉反映。

  记者随后向“依视路”眼镜南昌总代理刘女士核实。她表示,阳光眼镜店并未取得授权,不是其品牌代理,所以相关产品并不具备厂家质量保障。

  6月5日,熊先生前往南昌县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并递交相关证据材料。消费者协会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将尽快介入此事。经一番协商,阳光眼镜店承诺退回两副眼镜所有钱款共计1740元,与熊先生平摊检测费用。

[责任编辑: 王君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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