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7月15日电(记者 杨迪) 财政部今日公布了2015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情况。数据显示,2015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数为1550亿元,决算数为1613.06亿元,为预算的104.1%。中央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数为1405.48亿元,决算数为1235.36亿元,完成预算的87.9%。
在收入决算方面,2015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数为1550亿元,决算数为1613.06亿元,为预算的104.1%。加上上年结转收入143.98亿元,2015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可安排收入1757.04亿元。
按照规定,纳入2015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的833户中央企业税后利润(净利润扣除年初未弥补亏损和法定公积金)的收取比例分为五类执行:第一类为烟草企业,收取比例25%;第二类为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煤炭等资源型企业,收取比例20%;第三类为钢铁、运输、电子、贸易、施工等一般竞争型企业,收取比例15%;第四类为军工企业、转制科研院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2011年和2012年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的企业,收取比例10%;第五类为政策性企业,包括中国储备粮总公司、中国储备棉总公司,免交当年应交利润。符合小型微型企业规定标准的国有独资企业,应交利润不足10万元的,比照第五类政策性企业,免交当年应交利润。
具体来看,利润收入1475.35亿元,完成预算的102.5%。其中,第一类企业477.25亿元,完成预算的108.5%,占中央企业税后利润收取额的32.3%;第二类企业688.41亿元,完成预算的98.7%,占中央企业税后利润收取额的46.7%;第三类企业238.33亿元,完成预算的99.9%,占中央企业税后利润收取额的16.2%;第四类企业71.36亿元,完成预算的111.4%,占中央企业税后利润收取额的4.8%。股利、股息收入110.12亿元,完成预算的110.1%。产权转让收入27.32亿元,为国有股减持收入,完成预算的273.2%。其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27亿元。
在支出决算方面,2015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数为1693.98亿元,决算数为1362.57亿元,完成预算的80.4%。其中,中央本级支出1235.36亿元,完成预算的87.9%;对地方转移支付127.21亿元,完成预算的44.1%。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下年支出394.47亿元。
具体来看,中央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数为1405.48亿元,决算数为1235.36亿元,完成预算的87.9%。其中:
1.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支出预算数为230亿元,决算数为230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2.国有股减持补充社保基金支出预算数为11.36亿元,决算数为26.21亿元,完成预算的230.7%。
3.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预算数为527亿元,决算数为369.76亿元,完成预算的70.2%。包括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支出、驻黑中央企业“三供一业”移交支出、中央企业厂办大集体改革支出、国有企业改革成本支出、离休干部医药费补助支出等。
4.国有资本金注入预算数为536亿元,决算数为514.39亿元,完成预算的96%。其中:国有经济结构调整支出260.31亿元,完成预算的98.2%,用于理顺股权关系、支持企业结构调整;公益性设施投资支出86亿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支持提供公共服务的公益性企业的支出;战略性产业发展支出60亿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支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发展;支持科技进步支出19.96亿元,完成预算的99.8%,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保障国家经济安全支出83.47亿元,完成预算的98.2%,用于提升国家竞争力和综合国力等涉及国家战略安全方面的支出;对外投资合作支出4.65亿元,完成预算的23.3%,用于推进中央企业实施国际产能合作。
5.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预算数为88亿元,决算数为95亿元,完成预算的108%。
同时,中央对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数为288.5亿元,决算数为127.21亿元,完成预算的44.1%,用于支持厂办大集体改革以及中央下放煤炭、有色、军工企业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
[责任编辑:葛新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