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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人比王宝强惨多了!难怪投资前一定要先调查老板娘

2016年08月17日 08:21:16  来源:投资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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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有人认为,王宝强将公司股份转移到自己名下的行为,并不能改变这部分财产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事实。王宝强仍然难逃“大出血”的窘境。事实上,相比王宝强这样的明星,企业创始人或公司高管的离婚案件往往牵涉更多,影响也更加深远。

  作为一名小编,从昨天凌晨开始,404君(404Page)就为王宝强婚变这事儿“操透了心”。

  今天上午9点,王宝强正式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王宝强在起诉书中称,马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仅与其经纪人宋喆发生婚外不正当两性关系,更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破坏家庭,伤害家人的恶劣行为,致使双方感情彻底破裂。王宝强要求与妻子马蓉离婚并分割双方的共同财产。

  颇为令人意外的是,王宝强同时向法院要求一双儿女的抚养权,这和外界对此次婚变事件中的某些隐晦的猜测并不一致。

  目前,朝阳区法院已经正式受理了此案。

  名人间的离婚纠纷并不罕见,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问题也一直都是大众关注的焦点。明星、企业高管的离婚诉讼往往旷日持久,并且对双方的事业有着深远的影响。天价的律师费与诉讼中双方的不断举证、互相攻讦,总是能够给媒体与看客提供丰富的素材与谈资。

  有消息称,王宝强在今年三月两次变更公司的股权构成,成功地将马蓉与宋喆排除在了股东名单之外。这似乎证明王宝强对马蓉出轨一事早有察觉,并提前做好了转移财产的准备。

  这些人比王宝强惨多了!难怪投资前一定要先调查老板娘!

  有媒体认为,王宝强此举颇有心机,给马蓉在接下来的财产分割中设置了障碍,马蓉所能分得的财产或许将大幅缩水。然而,许多法律界人士并不赞同这一观点,他们认为,王宝强将公司股份转移到自己名下的行为,并不能改变这部分财产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事实。王宝强仍然难逃“大出血”的窘境。

  事实上,相比王宝强这样的明星,企业创始人或公司高管的离婚案件往往牵涉更多,影响也更加深远。

  王微因离婚案错失土豆网IPO最佳时机

  2007年8月,王微和杨蕾在香港登记结婚,并耗资数百万在巴厘岛举办了婚礼。然而,短短一年不到,两人的婚姻就走向了破裂。随后,双方就陷入了离婚大战的泥淖。2010年3月,经三次漫长的诉讼,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最终判决双方离婚,但将财产另案处理。这一判决让土豆网的IPO之路蒙上了阴影。

  这些人比王宝强惨多了!难怪投资前一定要先调查老板娘!

  2010年11月初,土豆网向美国证监会提交IPO申请。然而,就在土豆网提交申请的第二天,上海徐汇区人民法院就王微前妻杨蕾之前提出的离婚财产分割诉讼采取行动,冻结了王微名下三家公司股权,其中包括上海全土豆科技有限公司95%的股份。王微与前妻杨蕾的财产分割案成为了土豆网上市的最大阻碍。

  直到2011年,王微才与杨蕾就财产分割一事达成和解,王微最终向杨蕾支付了700万美元的补偿。然而,当土豆网重启IPO的时候,美国资本市场早已变冷。土豆上市首日,股价即下跌12%,市值仅为7.1亿美元。而就在8个月之前,优酷赴美上市时,市场却是另一番光景:优酷上市首日,股价大涨161%,市值超过30亿美元。

  双方的差距也由此越拉越大,最终,土豆在2012年3月被优酷吞并。对王微而言,这场离婚诉讼所造成的损失不可谓不惨重,土豆网失去了IPO的最佳时机,市值也严重缩水;而对于杨蕾而言,这场诉讼战赢的也并不轻松,杨蕾为这场诉讼支付了超过150万人民币的律师费,甚至一度因为拖欠律师费而被律所提请仲裁。

  赶集网上市梦断财产转移纠纷

  和王宝强在这次婚变事件中的做法一样,赶集网的创始人杨浩然同样选择了在离婚前对自己的股权进行转移。

  1995年,杨浩然和王宏艳在安徽合肥结婚,随后两人赴美留学,并在美国生下一子;2005年,杨浩然与胞弟杨浩涌共同创办赶集网;2007年,杨浩然携妻儿回国,任赶集网CEO;2010年,杨浩然与王宏艳在美国离婚。

  这些人比王宝强惨多了!难怪投资前一定要先调查老板娘!

  然而,在美国办理离婚期间,王宏艳发现杨浩然存在转移股权的行为。

  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赶集网的股权两度发生转移。第一次是2009年美国离婚期间,杨浩然把原属自己的赶集网50%股权转移到兄弟杨浩涌名下;第二次是2011年4月,杨浩涌又将其拥有的10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了赶集网运营副总裁刘洋。此外,赶集网的域名“www.ganji.com”也被转移到了山景科创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名下。

  王宏艳随后对杨浩然与杨浩涌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处杨浩然股权转移行为无效。诉讼持续多年,官司从美国打到国内,直到2012年赶集网准备赴美上市时尤未结束。受此影响,赶集网最终也没能赴美上市,并在去年与58同城合并,彻底断了上市之路。

  因为这场婚变上市失败,王宏艳也在漫长的诉讼中吃尽了苦头,两败俱伤的结局令人唏嘘。

  从这两起堪称商学院教材的离婚案中,我们不难看出,创始人的婚姻状况对于公司的发展至关重要。创始人的婚姻一旦出现问题,往往会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可逆转的影响。

  曾经投资过赶集与土豆的知名投资人徐新就规定,对准备投资的公司,凡是老板已婚的,都要访谈其老婆,以防出现类似的状况。但同时,她也承认,尽职调查的作用非常有限,“谁也不能保证你访谈完了就不会出现问题,也不能保证能白头到老”。

  不知道是不是吸取了前辈们的教训,同样被徐新投资过的刘强东在这个问题上就处理的漂亮得多。

  据京东公开资料显示,2015年5月,京东董事会批准了一项针对公司董事长兼CEO刘强东的一项为期10年的薪酬计划。根据该计划,刘强东每年基本工资为1元人民币,且没有现金奖励。

  此外,刘强东已被授予2600万股A股股权,相当于公司所有流通股的0.9%。刘强东提前透支了自己10年的薪水和奖金,价值26.5亿,这部分收入也将被记入刘强东的婚前财产。

  在网络上,这个计划一度被解读为,一旦双方离婚,奶茶妹妹将被净身出户。这并不属实,有专家表示,刘强东婚前已持有京东股票,连同透支10年的工资和奖金26.5亿元在内,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增值、分红、配股等产生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因此,章泽天离婚后并非一无所有。

  然而,相比于王微和杨浩然,刘强东离婚对京东的风险就要小很多。

  豪门恩怨多,结婚需谨慎。对于未婚的年轻创业者而言,签个婚前协议还是非常有必要的。而对于已经结婚的创业者,404君只想说,糟糠之妻不下堂,可共富贵才是大丈夫。

[责任编辑:李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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