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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委托贷款转为股权投资 中国一重推债转股式定增

2016年09月06日 08:50:23  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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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一重9月5日晚公告,拟以4.85元/股向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31978.2927万股,拟募集资金总额155094.7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补足公司因偿还一重集团委托贷款和往来款155094.72万元所形成的资金缺口。一重集团将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份,认购资金来源为各部委历年下拨的国拨资金。由此,控股股东的委托贷款及往来款转为股权投资。公司股票9月6日起复牌。

  国拨资金转股权投资

  根据财政部2012年《加强企业财务信息管理暂行规定》,“企业集团母公司将资本性财政性资金拨付所属全资或控股法人企业使用的,应当作为股权投资。母公司所属控股法人企业暂无增资扩股计划的,列作委托贷款,与母公司签订协议,约定在发生增资扩股、改制上市等事项时,依法将委托贷款转为母公司的股权投资”。

  根据财政部2009年《关于企业取得国家直接投资和投资补助财务处理问题的意见》规定,“集团公司取得属于国家直接投资和投资补助性质的财政资金,根据《企业财务通则》相关规定处理后,将财政资金再拨付子、孙公司使用的,应当作为对外投资处理;子、孙公司收到的财政资金,应当作为集团公司投入的资本或者资本公积处理,不得作为内部往来款项挂账或作其他账务处理”。

  按照上述规定,一重集团所取得的国拨资金应及时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转为一重集团对中国一重的股权投资。

  公告表示,目前已下发国拨资金均通过委托贷款或往来款的形式投入中国一重。一重集团将以现金认购方式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具体实施步骤为: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中国一重先以自有资金偿还与一重集团之间因国拨资金而形成的委托贷款和往来款;一重集团收到还款后,以现金方式认购中国一重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降低资产负债率

  公告表示,一重集团将国拨资金以委托贷款或往来款形式拨付中国一重及其下属的项目单位,增加了中国一重的负债,提高了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较高的资产负债率不利于上市公司进行融资。截至2016年6月30日,中国一重资产合计为363.67亿元,负债合计为219.77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0.43%。

  公告称,本次发行将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上市公司的财务杠杆及财务风险,补充资本实力,提高上市公司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上市公司的净资产规模,降低资产负债率,增强偿债能力。据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资产负债率将下降为56.17%。减少贷款规模,可降低利息支出,提升盈利能力。

  业内人士分析,中国一重已形成以核岛主设备、重型压力容器为代表的能源装备;以冶金成套设备、重型锻压设备、重型机床为代表的工业装备;以卧式辊磨机、烟气脱硫脱硝为代表的环保装备;以核电、火电、水电、船用铸锻件和冶金备件为代表的装备基础材料等产业板块。但中国一重近年来出现亏损,2015年亏损17.95亿元,今年上半年亏损6.78亿元。经济下行压力较大,重型装备制造行业面临自身及下游行业产能双重过剩的局面仍未能好转,是公司业绩下降的主要原因。通过此次定向 增发募集资金,将增强上市公司的资本实力,特别是降低资产负债率,从而减少财务费用,同时有利于市场增强对中国一重的信心。

[责任编辑:葛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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