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经贸  >  统计数据  > 正文

供货商卖10元卖场拿走3.8元 乱收进场费有碍公平

2013-12-06 13:26 来源:经济日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据报道,北京一些卖场和超市巧立名目、随意收取进场费,供货商卖10元钱的商品,卖场方面便要拿走3.8元。许多供应商因此出现亏损。

  【微评】 超市进场费成为“行规”,供货商却只能忍气吞声,背后反映的是大型零售商的市场强势地位。沉重的进场费,不仅干扰正常的市场秩序,提高了中间过程的运营成本,最终还会使消费者的利益受到损害,因为这些成本最终是由消费者来买单。面对商品流通领域的这一“顽疾”,必须加强市场监管,用法治来维护市场秩序,使市场参与主体能拥有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

[责任编辑: 林天泉]

视 频
  1. 浙江惯偷钞票点烟被抓 称“穷得只剩钱”

    浙江惯偷钞票点烟被抓

      近日,浙江义乌一名男子在网上不断炫富,还用百元大钞点烟...

  2. 江宜桦重申彻查岛内油品市场

    江宜桦重申彻查岛内油品市场

    关注台湾食品油事件

股 市
台湾| 大陆
    台股17日开盘涨44点 为8538点
服务专区

投资流程办事指南往来手续联系我们Q&A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