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北京一些卖场和超市巧立名目、随意收取进场费,供货商卖10元钱的商品,卖场方面便要拿走3.8元。许多供应商因此出现亏损。
【微评】 超市进场费成为“行规”,供货商却只能忍气吞声,背后反映的是大型零售商的市场强势地位。沉重的进场费,不仅干扰正常的市场秩序,提高了中间过程的运营成本,最终还会使消费者的利益受到损害,因为这些成本最终是由消费者来买单。面对商品流通领域的这一“顽疾”,必须加强市场监管,用法治来维护市场秩序,使市场参与主体能拥有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
[责任编辑: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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