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日前 “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被从淘汰类落后产品目录中删除,这让14年前被禁的一次性塑料发泡餐有可能再次现身餐桌。随后有媒体曝光了一份由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企业与北京某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主要内容是企业支付数百万元,雇佣律师事务所与相关部门沟通,加快推动解禁。国家发改委则表示解禁理由充分,经过了充分酝酿。
记者联络到了这个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周小清,他说协议确实存在,是去年1月12日签的,但否认替企业行贿:
周小清:我们是受企业委托的,需要去这么多部门传递他们的呼声,所以不可能说,对这么多部门都像媒体暗示的去“公关”了。政府做一个禁止性的行政行为,是要有他的法律依据的,现在的政策改变了,只能说他顺应了科学,顺应了市场的需要。
国际包装协会秘书长董金狮则认为,当年的禁令主要为了防止“白色污染”,保护消费者健康,现在国内准入机制和回收体系等还未建立,贸然解禁存在风险。
董金狮:现在时隔了十四年的时间,回收体系并没有建立起来。而且现在由于没有标准,很多企业在用废塑料、一些进口洋垃圾来生产。
另一方面,解禁无疑将使成本高出十倍的非发泡塑料餐具遭遇冲击。北京一塑料制品厂沈厂长:
沈厂长:谁也理解不透这个事。你要恢复了发泡那么这些非发泡的企业怎么办,就不管了?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等行业协会纷纷对解禁表示支持,发改委最新给出的解禁理由包括发泡餐具符合食品包装用具标准、用后可回收再利用、可节约石油资源、国际上一直在使用等,并表示这一调整早在2011年开始就已酝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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