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统计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公布,2012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年工资为62677元,月平均工资为5223元,比上年增长11.8%。今年北京还首次分别发布了城镇私营单位和非私营单位的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前者平均工资只有后者的一半。
工资调查覆盖个体户和灵活就业者
职工平均工资指标是制定社会保险征缴标准,计算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制定最低工资标准以及确定人身损害司法赔偿等的重要依据,关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切身利益。目前,本市已实现社会保险制度全覆盖,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覆盖范围,并按照职工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为全面、客观地反映就业群体的平均工资水平,从2010年起,本市扩大了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统计范围。2010年以前,职工平均工资统计范围为全市法人单位,包括国有、集体、联营、私营、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以及港澳台商投资等类型的单位,不包括个体工商户。2010年起,逐步将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纳入职工平均工资统计范围。
本项调查中的职工包括单位在岗职工和不在岗职工,私营法人单位、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视同职工。职工工资总额包括在报告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在岗职工的工资总额和支付给不在岗职工的生活费。
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报告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基础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龄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各项津贴和补贴等。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工资总额统计的是个人税前工资,还包括了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的个人缴纳部分等。不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只要符合劳动报酬性质就都统计在工资总额之中。因此,最终发布的平均工资水平可能与市民感受存在差异,因为多数职工通常只计算税后拿到手的工资。
私营单位工资增速超非私营单位
去年,本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84742元,与2011年的75482元相比,增加了9260元,扣除价格因素,比上年实际增长8.7%,增幅下降1个百分点。全市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2882元,与2011年的34235元相比,增加了8647元,扣除价格因素,比上年实际增长21.3%,增幅提高3.1个百分点。
记者了解到,分开发布私营单位和非私营单位工资水平,是遵循国家统计局的统一部署,能减轻大平均工资数据与很多市民实际感受的差异。
分行业门类看,非私营单位年平均工资最高的三个行业分别是金融业184612元,为全市平均水平的2.18倍;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30154元,是全市平均水平的1.54倍;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106604元,是全市平均水平的1.26倍。
非私营单位年平均工资最低的三个行业分别是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38838元,是全市平均水平的45.8%;农、林、牧、渔业39334元,是全市平均水平的46.4%;住宿和餐饮业42016元,是全市平均水平的49.6%。最高与最低行业平均工资之比是4.75:1,比2011年的5.06:1差距有所缩小。
私营单位年平均工资最高的三个行业分别是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68161元,是全市平均水平的1.59倍;金融业(主要是各种保险代理、典当行和投资咨询公司)61216元,是全市平均水平的1.43倍;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49671元,是全市平均水平的1.16倍。
工资改革和劳动力成本拉动工资增长
去年北京职工工资水平11.8%的较快增长,超过了地区生产总值7.7%的增速。市统计局分析,本市经济平稳发展是工资增长的基础,而工资制度改革和劳动力成本上涨是拉动工资增长的重要因素。
2012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不低于6.7元、每月不低于1160元,提高到每小时不低于7.2元、每月不低于1260元;企业工资指导基准线为11.5%,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另外,本市继续稳步推进公共卫生、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去年补发了部分行业、部分单位的工资,这些措施都拉动了工资的增长。
平均工资直接反映了社会人力资源的价格水平。2012年度的企业用工情况快速调查结果显示,60%的企业用工成本有所上涨,41.9%的企业认为存在招工难的问题。企业普遍采取提高工资、改善福利待遇的手段应对“招工难”现象,这也是工资水平提高的一个重要因素。
去年本市居民储蓄增长的数据也与职工工资水平的增长相匹配。伴随着作为居民最主要收入来源的职工工资较快增长,储户存款余额明显增加。年末全市金融机构(含外资)本外币存款余额84837.3亿元,其中个人储蓄存款22298.6亿元,比年初增长13.2%,增加额比上年多342.7亿元。
“全市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虽然保持了较快增长,但工资水平的行业差距、岗位差距依然较大,每一位就业人员对平均工资增长的感受也不尽相同。”市统计局相关负责人解读说,在全市城镇非私营法人单位就业人员所在的19个行业门类中,行业平均工资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行业有12个,就业人员占比64.5%。
对私营单位就业人员而言,其年平均工资更低,仅为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的50.6%。因此,本市有必要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工资制度,完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着力提高中、低收入者的工资水平。
[责任编辑: 王君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