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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生成用人单位廉价“试用品”

2013-06-22 12:25 来源:《工人日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一方面是用人单位看重工作经验,不实习难找工作。另一方面是实习生正成为一些用人单位的廉价“试用品”。这是当下许多在校大学生及应届毕业生面临的两难处境。专家提醒,实习时应与用人单位签订实习协议,维护自身权益。

刚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届毕业生乔然冉即将成为一名网站编辑,“企业都看中实际工作经验,现在能获得这份工作也得益于我去年在门户网站的实习经历,没有工作经验的话简历都难通过。”实习让他顺利实现了从学校到职场的过渡。

实习项目既是许多企业填补岗位、储备人才的方式,也是大学生获得工作的渠道之一。通过实习为就业“热身”成为许多毕业生的共识。人人网发布的《2013大学生实习反馈调研报告》显示,超过九成的大学生认为实习能够帮助积累社会经验,对就业有较大的帮助。

数据也显示超过五成的大学生可以通过实习转正,有18.5%的大学生会继续在实习单位任职。

张筱的经历却是一场“悲剧”。去年年底,她进入一家实习单位,“当时承诺实习就会录用,并保证为我们解决北京户口和事业编制。可到5月中旬,单位组织一次400人的应聘考试,说法完全不同。之前我全力投入工作,错过了太多机会。”离毕业不到一周,被实习“搁浅”的她还未就业,“太相信口头承诺了,连实习协议也没有签,没有任何凭证去维权。”

记者采访发现,用人单位以优厚的福利、待遇甚至承诺就业等招揽实习,事到临头又改变相关承诺让实习生失去岗位的事在当今毕业生中屡见不鲜,这也让一些实习生感到自己成了廉价“试用品”。而很多实习生跟张筱一样,未与用人单位签订任何书面协议,遭遇维权难。

“实习最怕 ‘车轮战’。”刚结束一段实习的应届毕业生何璐说,“真不知道用人单位的标准究竟是什么,之前已经有3个人实习过了,一直在招聘,从未有过录用。公司可以一个个地试,但对应届毕业生来说,耽误的是时间。”她称,实习都成了许多同学“战战兢兢”的选择,生怕被忽悠。

教育界人士认为,科学合理的实习能为就业增加砝码,但毕业生需要处理好实习与就业的关系,在明确单位招聘意向、招聘条件、招聘流程后综合考虑自身条件、兴趣与时间等因素,有规划地实习。此外,学生也需要培养维权意识,必要时应与用人单位签订实习协议,维护自身权益。(赵琛)

[责任编辑: 吴晓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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