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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改革 小额交易无需审单

2013-07-25 08:43 来源:人民日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国家外汇管理局24日宣布,自2013年9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改革。届时,金融机构对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下的服务贸易收付汇业务原则上可不审核交易单证,按笔数计算,可覆盖约88%的企业服务贸易交易。

  此次改革以推进外汇管理便利化为宗旨,境内机构和个人办理服务贸易外汇业务的便利度将显著提高。一是取消服务贸易购付汇核准,所有服务贸易购付汇业务均可在金融机构直接办理。二是等值5万美元以下服务贸易收付汇业务无需审单。服务贸易小额收付汇业务可在金融机构直接办理,金融机构对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下的服务贸易收付汇业务原则上可不审核交易单证。三是对于仍需审核单证的业务,审单要求也进行了多项简化。四是放宽境内机构服务贸易外汇收入境外存放条件,允许企业集团服务贸易外汇收入集中存放境外。

  外汇局有关负责人解释说,小额交易无需审单这项改革措施是根据我国服务贸易金额小、笔数多的实际特点制定的。5万美元这个分界点的确定,则是建立在对近年来服务贸易外汇收支的详细统计、分析的基础上的。根据2012年数据统计结果,取消对单笔等值5万美元(含)以下的企业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单证审核,按笔数计算,可覆盖约88%的企业服务贸易交易。 (记者田俊荣)

[责任编辑: 王君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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