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国家发改委开具的千万罚单,让“抢金热”高温下的金店行业再度成为焦点。
10年黄金牛市,国际金价从300美元一路攀上1900美元,大涨5.4倍后在一年间暴跌30%;金市几番沉浮之余,市场之外却有一只“无形之手”,借助行业协会的庇护,老凤祥等知名金店10年来维护行业“协会指导价”,获取丰厚的“垄断利润”。
围绕金价风波,一时间疑问重重:上海黄金饰品价格竟比北京高10%,堪称潜规则的“协会价”是怎样问世的?老字号走上“价格自律”之路,究竟是为了约束恶性竞争,还是逐步沦为“自肥”的手法?《经济参考报》记者经过调查,还原这一黄金“协会价”的出炉始末。
饰金零售价放开一起轰动全国的行政复议
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12日表示,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及老凤祥、老庙黄金、亚一金店等五家金店因违反《反垄断法》,限制竞争行为共被罚约1059 .37万元。此前,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局长许昆林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上海黄金铂金饰品价格垄断案是当前典型的横向垄断案,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涉案企业市场覆盖率达85%、销售份额超过90%,涉及老凤祥、老庙黄金、亚一金店、城隍珠宝等众多本地及在沪知名品牌……数月前刚刚因“抢金热”而大红大紫,上海多家金店就因串通定价集体卷入反垄断调查。
上海金店“协会价”可追溯至国家放开黄金饰品零售价。记者调查发现,早在10余年前,“藏金于民”引发的投资热方兴未艾,老凤祥等知名金店的“协会价”就已宣告问世。
2001年8月,国内黄金零售机制迎来改革,物价部门制定的零售中准金价被取消,企业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黄金原料配售周报价自主定价。不久后,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等团体就召集 了13家主要会员单位,提出为“规范价格战”,需议定“黄金自律价”。
据介绍,新中国成立后,黄金一度长期作为特殊商品“统一管理、统购统配”。采炼金银必须交售给中国人民银行。金店销售的饰品成为投资的替代渠道,价格也受到严格的管制。
“国家放开价格是为了降低金价让利于民,但金店对此并不领情。”一位曾经参与“金价自律”的上海珠宝企业前负责人表示,所谓的自律价就是让行业协会仿照之前的政府部门,来统一中准价格及浮动范围。“企业更怀念‘统购统配’的计划时代,不愿被竞争压低利润。”
实际上,黄金定价刚刚放开,各地零售价就应声而落,坐拥庞大消费市场的老品牌面临促销热挑战。当时的金店按中国人民银行的配售价进货,加工后缴纳5%消费税和17%的增值税。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的第一版“自律价”为96元/克,每克高于配售价逾10元。对金店行业通过“价格自律”避免率先降价的做法,物价部门从一开始就表示了质疑。
2001年“自律价”问世后不久,上海市物价部门就依据《价格法》,给予13家涉嫌串通定价的金店行政警告处罚,认为协会定价属于“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物价部门明确表示,“价格自律”不等于“自律价格”,行业协会可协商规范不正当竞争,但不能搞出96元/克这样具体的“自律价格”。
然而,随着事态发展,这一处罚令却因行政复议被撤销。知情人士表示,一方面,行业协会提出复议称并未强制执行指导价;另一方面,物价部门通过从13家金店购金取证,仅靠价格趋同很难坐实价格串通行为,最后竟然因处罚程序不当而撤销了处罚。
自此,从处罚令中“逃生”的知名金店执行协会定价超过10年。直到2013年3月被媒体曝光后遭遇反垄断调查,黄金“协会价”才有所收敛。
借道行业协会自律让垄断“制度化”
2002年10月30日上海黄金交易所正式开业,上海成为日后国内最大的黄金期现货交易中心。中国黄金市场走向开放,消费结构也发生重要变化。中国黄金协会统计数据显示,2000年年黄金消耗量在200吨左右,其中90%以上限于金饰消费。
到了2012年,全国黄金消费量832 .18吨。其中黄金首饰502 .75吨,占比下降到60%。银行投资性金条、“纸黄金”及黄金E T F基金纷纷问世。随着居民投资金银不再依赖珠宝业,金店的高溢价原料买卖面临进一步挑战。
于是,在2004年,在行政复议中“获胜”的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为进一步形成可操作的规范条款,出台了一份《上海黄金饰品行业黄金、铂金价格自律暂行办法》。
知情人士表示,将定价“制度化”、文件化的背景在于,随着黄金配售价进一步开放,进入上海的经营企业不断增加,外地乃至港资品牌纷纷登场。作为国内黄金交易中心,上海成为金店的 必 争 之 地 。 限 制 降 价 的 口 头 约 定 因 市 场 发 展“法不责众”,行业协会再次坐不住了。
这份自律文件规定,“黄金、铂金饰品价由饰金价和加工费两部分组成”。饰金价的定价依据是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铂金原料价及上一年黄金饰品生产经营企业、商家的营运成本。上海市场金饰品经营者应以协会的中间价为基准,上下浮动正负不超过3%。
据介绍,这一《暂行办法》就是目前的黄金“协会价”的雏形。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徐玉平表示,该文件涉嫌触犯日后《反垄断法》中对“固定或变动价格的协议”条款。
根据自律文件,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不仅要求行业协会的会员企业遵守定价,同时也规定“自律价”适用于非会员单位。“违反本行业价格自律暂行办法:低价倾销,扰乱本市黄金饰品价格秩序的;高价敛财,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将视不同情况给予行业内通报批评等。”
《经济参考报》记者掌握的一份“上海黄金饰品行业黄金、铂金饰品价格自律实施细则”显示,直到2008年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 法 》 实 施 后 , 行 业 协 会 仍 坚 持 上 述 规 定 达 数年。
随着垄断行为被“制度化”,上海金市出现了这样一番奇景:行业协会以传真、短信及会议等方式,像政府部门调整油价、电价等一样对外公布金店的“上海地区指导价”。仅2006年,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就30多次调整黄金、铂金饰金的零售基准价。
由于上述知名金店的连锁范围扩张,这种做法的影响范围远超过了上海一个市场。在天津等地 , 也 曾 出 现 行 业 协 会 制 定 的 金 店 指 导 价 格 现象。“身处国内黄金交易和消费中心,上海金店库存和运输成本理应更低,但事实并非如此。协议价涉嫌损害了消费者权益。”徐玉平说。
反垄断法规实施金店明修栈道暗渡陈仓
2011年1月4日,国家发改委公布《反价格垄断规定》,具体规定了价格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等行为的表现形式、涉案责任。随着一系列法规实施,“口头协议默契行为”等做法也被纳入反垄断监管范畴。
此时,对已执行10年“协会价”的上海金店而 言 , 正 在 实 施 的 自 律 细 则 已 与 一 批 法 规 相 抵触。事实上,反垄断规定实施后,天津等地黄金协会纷纷宣布取消指导价。然而,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面对压力,却选择了“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的做法。
《 经 济 参 考 报 》 记 者 从 多 位 知 情 人 士 处 证实,2012年后,老凤祥等知名金店的联合定价现象依然存在。一方面,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不再对外发布调价通知,改为通过内部会议暗中传达;一方面却再度修订黄金、铂金加价幅度,多次通过文件重申“上海地区指导价”……
法律人士表示,行业龙头如果借控制协会,强令中小企业不得降价促销,大企业就能充分运用体量、网点优势,保持较高利润水平。“这是其甘愿冒风险暗中定价的实质原因。”
于是,上海黄金“自律细则”在2011年11月21日再度修订,2012年1月的理事会和2012年6月的协会第四届会员大会上,均形成文件颁行。经过这一轮修订,老凤祥、亚一金店、老庙黄金等知名金店将黄金、铂金的原料加价系数统一在23%。
“由于知名金店已形成了全国网络,这一定价方式影响了上千家连锁店。”复旦大学企业研究所所长张晖明说。黄金定价机制放开10年后,热衷抢金的中国居民却突然发现,自己没有输给华 尔 街 的 炒 家 , 却 首 先 遭 遇 本 土 金 店 的 层 层 加价。
以上海老凤祥、老庙黄金等金店报价为例,7月中旬至8月初的千足金报价在340元—350元/克间,不同商家价差在5元/克以内。黄金、铂金均高于其进货渠道———上海金交所收盘价90元—100元/克。一件30克的金饰实际加价逾30%,还可能收取近千元的加工费。
而在北京、南京的菜百首饰、中贵黄金,报价较上海地区低20元—30元/克,且不收取加工费。截至记者发稿前,仅与北京地区相比,上海地区黄金饰品价格就高出约10%。
尽 管 上 海 黄 金 饰 品 行 业 协 会 负 责 人 日 前 回应,指导价在2011年5月已经废止。有法律人士表示,这一说法的目的之一是为了规避《反垄断法》2年的追诉期,二是为了适用“垄断协议达成但尚未实施最高处罚50万元”,减少可能随调查而来的天价罚单。
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金作鹏认为,任何行业均存在成本溢价,但定价是一种市场行为。需要注意的是,金店“协会价”也造成了对市场竞争秩序的打压。
“中国的黄金投资渠道中,个人实物购金有明显的溢价,账户合约又主要面向机构。”全球五大黄金定价机构之一、加拿大丰业银行贵金属部 联 席 董 事 宋 戎 认 为 , 黄 金 投 资 产 品 覆 盖 面 狭窄,个人不能完全享受金价变动收益。这仍是黄金自律风波向“藏金于民”留下的拷问。
追问“行业自律”谁在护航“自肥”潜规则
《经济参考报》记者获取的“沪证监办访告字(2013)73号”文件显示,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7月下旬已正式受理举报,将对老凤祥未及时公布被调查信息、涉嫌证券披露违规作出处理答复。继因价格垄断遭发改委调查后,上市金店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又面临调查。
上海黄金“协会价”的逾10年历程,见证了中国的黄金投资的不断开放、反垄断法规的从无到有。这十年,金价起起落落牵动人心,“协会价”风波的确引发诸多思考:
一是金店行业沦为原料“转手”贩子,力保高利的种种做法为何畅通无阻?回顾金店定价的“玄机”,龙头企业一边抬高转手原料金价,一边提高工费进一步增加收益。同时,由于金店的黄金回购价格又比原料金价更低,转手带来的暴利让企业不惜铤而走险。
8月6日,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A u99 .95品种收于259 .41元/克。尽管上金所是金店进货的主要渠道,但约260元的国内原料金价,到金店手中往往飙升近百元,这还不算日益走高、件件不同的加工费。同时,金店的回购价格又低于上金所原料价格。
记者测算发现,通过一进一出的金价“剪刀差”,消费者需待整体金价上涨40%后,才可能从“抢金热”中回本。即使是龙头企业,距国外珠宝业通行的“明码标价”还相去甚远。
专家表示,与领受亿元罚单的五粮液、茅台的单体企业垄断相比,行业性的“横向垄断”更为隐蔽。协会价格职能过度膨胀,区域内优势企业口头定价,让反垄断取证成为新的难点。“调查不了了之无异于激励垄断,增加违法成本、落实明码标价已是必然。”徐玉平说。
二是本意规范倾销行为的行业协会自律,为何沦为阻碍品牌发展的“自肥”现象?随着我国黄金价格的逐步开放,黄金“协会价”东窗事发,“自律”也最终成为“自肥”。业内人士表示,从长远来看,金店行业也不是协议定价的赢家。
上海市工商联一位曾参与“价格自律”的前任 负 责 人 表 示 , 行 业 协 会 以 规 范 恶 性 竞 争 作 为“自律价”的借口。但由于缺乏竞争激励,购金渠道日渐丰富,部分老品牌正面临沦为原料转手商的风险。一些企业轻视成本控制、产品创新,守着地区指导价作为所谓的“品牌价值”。
《经济参考报》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上海一 家 珠 宝 企 业 就 曾 因 降 价 促 销 , 被 行 业 协 会 牵头 、 组 织 会 员 单 位 人 员 在 经 营 时 段 上 门 “ 问责”———一家中小企业在递交给上海市价格检察监督与反垄断局的《自认报告》中就坦言,几家大企业操纵价格,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发改委的调查,维护了市场的公平公正,更是对合法经营企业的保护。
“靠转手原料就能做大市场。眼下品牌是做大了,但一些复杂工艺要么还是依赖进口设备,要么就在浙江、广东东莞等地代工。”采访中,一位珠宝加工技师不无遗憾地说。
老凤祥财报显示,2012年其实现营业收入255 .53亿元。仅按照23%的加价幅度,获益超过50亿元。专家认为,反垄断案应当引发龙头企业的反思,究竟应当靠什么保持自身在消费者中的口碑和市场地位。
张铁军珠宝集团副总经理张又心表示,无论是国有黄金企业,还是民营黄金饰品企业,都应该加强对《反垄断法》的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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