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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罐”之争一审判决倒计时 二审或不可避免

2013-08-28 09:12 来源:新华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被喻为“中国包装装潢第一案”的加多宝、广药红罐官司,在庭审三个月后有了最新进展。8月16日,加多宝与广药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审计结果质证,这意味着一审判决结果即将揭晓。

  这场长达一年多的红罐诉讼似乎即将尘埃落定,但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法律专家认为,由于红罐装潢权对于加多宝和广药的发展前景意义重大,不管哪一方败诉,都有可能继续上诉。法律专家们认为,一审结果并不影响加多宝和广药正常的市场销售。

  “毫无疑问,只要一方(一审)获胜,另一方必然会上诉,二审不可避免。” 李彦军律师表示,一方面是败诉企业正当的法律诉求,另一方面也会为企业赢得二审的喘息之机。

  “本次红罐之争其实是两个案子的合并审理,加多宝和广药互诉包装装潢侵权,合并审理属一审,不论谁胜谁输,都可以提起上诉。”民进中央副主席、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辜胜阻表示,无论一审将红罐装潢权判决给哪一方,都不代表着盖棺论定。

  “一审判决不可以作为执行依据,除非没有上诉。一审判决做出15日之内均可提出上诉,上诉期间一审法律效力不生效。一审败诉,并不导致产品被强制下架。”北大法学院副教授、知识产权法专家杨明表示,即便一审分出胜负,只要提出上诉,败诉方的产品仍然可以继续销售。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银良也认为,根据民事诉讼法,如果对其判决结果不服,任何一方均有权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

  对于这场红罐之争还将蔓延很长一段时间,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学研究中心主任史际春教授表示,一审出来后,任何一方都可在法定时限内提起上诉,二审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在二审判决出来前,对双方影响并不大,因为在一审结束后,工商执法机构不可以根据广东高院的判决书进行执法强制要求下架,判决不生效就不能“执行”。

  然而,无论判决结果如何,消费者才是双方在市场上决定输赢的“法官”。史际春认为,双方在凉茶市场的命运取决于“上帝”——消费者的喜好和选择取向,而目前,来自网易、新浪等多个权威媒体的民意调查结果也显示:80%的网友支持“红罐属于加多宝”。

  据公开资料显示,早在1995年3月28日广药和加多宝两方签订第一份商标许可合同后,加多宝就设计了以红、黄两色为主色调的金属易拉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还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并于1997年获得专利。随后的17年里,加多宝先后投入数百亿进行品牌推广,最终将加多宝红罐凉茶打造成了凉茶饮料第一品牌。

[责任编辑: 王君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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