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19日讯 记者蔡岩红国家税务总局今天透露,2012年9月至2013年10月,各地共查处药品医疗违法企业1.2万户,涉及金额150亿元,查补收入37亿元;移送司法机关291户;抓捕犯罪嫌疑人186人。
2012年8月,国家税务总局会同国务院纠风办、监察部等部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发票使用情况专项整治工作。
据不完全统计,各地核查医疗机构6599户,采集1498万份发票信息;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和营利性医疗机构3.36万户;查处医药购销不正之风案件114起,涉及金额6068万元,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36人。其中,仅湖南省就查办医药购销贿赂案件36起,没收违法所得1290万元。
据了解,专项治理工作中,各地税务机关将有疑问发票的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列为重点检查对象,查处违法企业1.2万户,涉及非法发票43.7万份。对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的涉税问题,税务机关依法予以处理、处罚,为国家挽回巨额税款损失。其中,辽宁、浙江、吉林、湖南、湖北、广西、广东、山东、北京、安徽、江苏等省(区、市)查补收入在亿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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