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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消法3月15日起实施 网购7日退货买方解忧卖方添愁

2014-03-15 13:30 来源:人民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由全国人大修订的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将于2014年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起正式施行。自公布以来,新法中关于消费者网络购物退换货的问题就引起了广大“淘客”的关注。

  3月11日,央视公布的“两会大数据”调查显示:在2013年已经制定修改的法律法规中,网民们最期待的就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尤其是其中有关网购退货的内容,受关注度高达95%。大数据还显示,2012年,关注网购退货的人数是1.72亿,到了2013年,该人数上升到2.35亿。

  3月15日起网购可享“7日内无理由退货”

  新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消费者定作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以及消费者在购买时已确认不宜退货的五大类商品除外。此外,还有两点值得注意:退回商品的运费将由消费者来承担;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

  新法公布后不久,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曾召集参与修订的专家学者对其进行解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主任贾东明、国家工商总局法规司副司长朱剑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均表示,条款中的“完好”应该是指商品本身,商家如果因为消费者拆封了就不给退,是不符合新消法规定的。

  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审议通过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也将于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这就从部门规章层面为消费者行使“网购后悔权”上了“双保险”。

  新消法或解除网购一族后顾之忧

  2012年3月,中国消费者协会与21省市消协联合发布《网络消费安全研究报告》,指出网络消费存在宣传与实物差距大、商品质量良莠不齐、物流配送问题频出、货款支付存在风险、售后服务争议突出、欺诈行为屡禁不止等九大问题。

  陕西渭南邹女士就曾饱受与某电商企业产生纠纷而导致的拉锯战之苦。2014年春节前夕,邹女士在某电商平台上购置了一台洗衣机,但使用后频繁出现自动停摆状况,邹女士遂要求退货,但该网店因“不能判定商品何时出现问题”而拒绝了邹女士的要求。此后双方在长达一个月的时间内多次交涉无果。

  类似邹女士所吃的“哑巴亏”在今年3?15后或将得到遏制。新消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对于在商品瑕疵鉴定方面处于弱势的消费者而言,举证责任倒置将成为一颗“定心丸”。

  新法施行在即 买家卖家各有期待

  多年的网购经验让家住西安东郊的李女士总结出了一套自己的购物之道:一些知名的电商购物网站都是经过严格审核的,大多都是一些知名品牌和公司卖家,所以商品相对有保障;在小商铺购物时,则会选择与网店签署《消费者保障协议》及承诺七天退货的卖家。对于即将实施的新消法,李女士表示很期待:“网购最怵售后,即便店家承诺退货,但过程中总会费些口舌,现在有了法律的保障,购物体验应该会更好。”

  广东中山的陈女士经营网店已有多年,她在开店伊始就签署开通了“七天退货”功能,因此,她觉得新消法规定的“7天无理由退货”对自己没有太大影响。据了解,目前有电商提供的7天退货服务是卖家在承诺消费者保障服务的基础上,出于自愿向买家提供的特色服务。

  “只要不影响二次销售,我们肯定会很爽快的退货的。至于说新法可能导致退货量增加、物流运转不过来之类的问题,我们并不担忧,毕竟是小店铺,变化不会很大。”但陈女士也表示,希望新法出台后,各大电商企业能够出台相应细则,在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基础上,尽量维护经营者的利益。

  消费者权利需慎用 新法效果关键看实施

  记者在浏览某摄影论坛时发现,有摄影发烧友爆料自己在需要高级镜头而又资金不足的情况下,选择利用电商“7天退货”条款先购买,再使用,后退货。西安某高校的马同学也向记者坦言自己曾“租用”过礼服,“当时参加一个聚会需要穿晚装,但那些礼服虽然漂亮却不实用,而且价格也很贵,所以我就在聚会后跟店家协商退了货。”

  在网店上经营女装的四川商家梁女士告诉记者,自己店铺出售的衣物曾多次在试穿后被退回,她有些担心未来退货过于方便会导致“不靠谱”顾客的增加,“频繁的退、发货导致工作量增加就不说了,最怕影响二次销售烂在手里。”

  对此,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的王奎律师认为无需过分担忧:如果经营者出售的商品能够满足消费者对质量、功能的心理期许,一般情况下消费者是不会选择退货的。因此,经营者只要守法经营,并不会增加运营成本,也不会产生消费者过度维权的问题。同时,王奎也提醒经营者应该做好商品出售说明、证书、批文等相关证据的保存工作,以便发生纠纷时能及时、有效维权。

  王奎认为,法律的制定和实施是两个层面的问题,只有经营者和消费者共同遵守、尊重新消法,才利于形成合法、有序、规范的网络销售市场,双方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责任编辑: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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