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保险业营改增的“面貌”愈加清晰,框架年内或浮出水面。
据《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预计年内财政部有关金融保险业增值税试点的方案草稿将完成。而在具体的税率设定上,多位业内人士表示,根据不同类型的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部分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进行征收,部分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进行征收是比较可能的选项,而一般计税方法适用11%的税率可能性较大。
据业内人士以11%的增值税税率测算,若对贷款利息收入、理财产品销售、手续费、佣金收入全部缴纳销项税,投资免税,且严格凭票抵扣进项税,则银行的营业利润将减少1.75%。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中国间接税部门合伙人梁因乐表示,金融服务、建筑、房地产和公共服务业四个行业的税收结构、税收负担和税收征管复杂而敏感,其增值税税制设计及相关政策、法规的制订工作也是国际上公认的重点和难点。
也正是因为难度不小,金融保险业的营改增相关政策一直迟迟未出台。“估计到2014年底,财政部将制订好相关的金融保险业增值税试点的初步方案草稿,而后提交国务院审批。2015年上半年,金融保险业增值税试点相关法规可能将出台。而到2015年下半年,最快10月份,金融保险业营改增试点法规估计将正式实施生效。”梁因乐介绍了他预估的金融保险业营改增时间表。他表示,根据上述时间表,2014年将是金融保险业对营改增进行相关调研、政策争取和系统改造的关键时期。 (下转第二版)
[责任编辑: 林天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