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湖南省长沙市公安局发布消息,历经十个多月的侦办,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GSKCI)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单位行贿、对单位行贿等案已侦查终结,日前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乍看起来,GSK的中国定价策略简直是坏到家了。因为据称,GSK药品在中国的价格远高于在其他国家的价格,最高的达到其他国家的7倍。GSK能够将真实成本仅10余元的药品,在中国卖出10倍以上的高价,实现数以亿计的销售收入,这不得不说是一种“奇迹”。不过,令人费解的是,其销售收入逐年飙升的同时,却是微利甚至亏损的现实。钱哪儿去了呢?“打点”环节、以贿掩贿、危机公关……凡此种种,耗去了巨额利润的大头。
这些自然不是什么新鲜事。GSK东窗事发,潜规则就跟节操一起碎落满地。在商言商,企业逐利,没什么可说,怪只怪制度牛栏关猫,监管形同虚设,才成就了GSK的高价出厂策略。譬如以知名药品贺普丁为例,在中国的出厂价是142元人民币,而在韩国只有18元,在加拿大不到26元,在英国不到30元,在德国、日本及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其出厂价也远远低于中国内地。而且,这并非个例。
此案的侦查定论是,当事公司“牟取非法所得数十亿元”。数字是冰冷的,在这些数字的背后,谁说不会对应着“刻章救妻”、“自断双腿”等悲剧呢?说这样的药品是谋财害命,也丝毫不为过。细节留给司法去伤脑筋,最大的疑问是,作为一家国际医药巨头,“多名涉案的GSKCI高管供述,新药进口到中国前,大多冠以海外原研药名义,在药品进口前通过转移定价的方式,增高药品报关价格,将巨额利润预提在境外”——那么,为什么独独在中国采取这样的定价策略,而在其他国家,都是乖乖地比照成本来合理定价的呢?
很显然,GSK的部分在中国售卖的药价是明显虚高的,而且有些已经虚高到令业内瞠目的地步。但问题是,即便如此虚高,还能保持在处方中如此畅销,且非一两年所为,这究竟说明了什么呢?如果说,GSK的药品在运到中国之前就定上如此虚高的价格,是看穿了国内药品流通的诸多规则;那么,是不是可以这样说,GSK定价策略在中国的成功,恰恰是验证了此前对国内卖药行情的“拿捏准确”?药企、招投标程序、医药代表、医生及医疗机构、药监部门、卫生监管……在这一连串的链条上,GSK的高出厂价策略,难道仅仅是偶然的“成功”而已?
就事论事地惩戒GSK,固然是罪罚相当。但要肃清类似的定价策略、保障终端患者的基本权益,仅仅痛打GSK,显然不过是扬汤止沸罢了。GSK看穿的不堪,恰恰是我们放任多年而几无作为的症结。 (邓海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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