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姜樊)互联网金融火热非凡,不过在央行看来,这有可能触及非法集资的底线。央行昨日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年报2013》表示,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业务活动经常突破现有的监管边界,进入法律上的灰色地带,甚至可能触及非法集资、非法经营等“底线”。
自去年起,P2P公司队伍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壮大,但一部分却又很快倒下。在毫无行业门槛和监管的背景下,不少平台借用P2P公司来骗钱,不少投资者则因为20%甚至更高的收益率的诱惑而被骗。
年报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末,全国范围内活跃的P2P借贷平台已超过350家,累计交易额超过600亿元。不过,互联网金融风险的隐蔽性、传染性、广泛性、突发性也有所增加。
“P2P借贷平台从事金融业务,但现有法律规则难以明确界定其金融属性并进行有效规范。”央行表示,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业务活动经常进入法律灰色地带。而P2P借贷平台会产生大量资金沉淀,容易发生挪用资金甚至卷款潜逃的风险。
央行报告显示,近两年来先后发生了“淘金贷”、“优易网”等一些P2P平台的卷款跑路和倒闭事件,给放贷人造成了资金损失,也影响了整个行业的形象。“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缺失,资金存管存在安全隐患。”
互联网金融风险控制不健全,可能引发经营风险。央行表示,一些互联网金融企业片面追求业务拓展和盈利能力,采用了一些有争议、高风险的交易模式,也没有建立客户身份识别、交易记录保存和可疑交易分析报告机制,容易为不法分子利用平台进行洗钱等违法活动创造条件;还有一些互联网企业不注重内部管理,信息安全保护水平较低,存在客户个人隐私泄露风险。
据悉,由央行牵头相关部委,已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与监管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将研究制定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银监会:P2P监管要守“四个底线”
晨报讯(记者 姜樊)野蛮增长之后,P2P在今年或将迎来监管元年。昨日,银监会小企业金融服务办公室处长冯燕在中国经济网《经济热点面对面》特别节目——经济形势政策系列谈上表示,下一步对P2P监管规则的制定,一方面要尊重和发挥互联网的优势,鼓励和支持行业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小微企业;另一方面也要有“四个底线”,监管层会在这“四个底线”下支持鼓励发展。
“P2P平台本身是信息中介,可能它超越了这个地位,变相去吸收公众存款,搞线下营销,还有信息披露不好。”在冯燕看来,这些都是P2P出现的一些风险。
对于P2P行业的监管,冯燕表示,要确定四个底线,平台要向投资者披露信息,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合法权益;要监管可控,保障技术和信息安全;还要明确中介定位,不得违规超越经营范围和自身功能,如去承担信用风险和流动性的风险等;依法合规经营,在客户信息保护等重要方面,可能还是要跟其他金融机构适用统一的监管标准。
实际上,在今年4月份,银监会曾明确P2P的四条红线,一是要明确这个平台的中介性质,二是要明确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三是不得将归集资金搞资金池,四是不得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刘张君表示,对于创新,国家是支持并且鼓励的,但任何创新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不能超越法律红线。“目前银监会已对P2P行业的监管进行研究,并将尽快出台。”业内有乐观人士认为,相关的细则或将在今年年底就会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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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跑路事件时有发生
从去年以来,P2P跑路的消息就源源不断。就在本月,北京一家P2P平台就被传出疑似跑路,而昨日,深圳一家P2P公司则同样传出倒闭之声。
数据显示,去年有75家P2P平台出现问题,其中经营不善导致的提现问题占到80%,跑路平台和欺诈平台超过15家。
“现在每天都有三五家平台上线,但其中有很大一部分,不到半年就销声匿迹或是奄奄一息,大有当年团购大起大落的趋势。P2P平台不只是靠十几万元买套软件系统、搭个架子就能做的,如果想真正的做好P2P平台做好风控是关键。”银客网总裁林恩民说。
事实上,对于数量庞大的P2P平台而言,要想明辨风险,对于普通投资者仍旧是个难题,对此,有行业人员透露,投资者首先应该清楚了解平台及其创始人的相关履历信息和企业注册背景,其次是看项目背景、借款人背景以及该平台公布出来的相关资料审核等。此外,不要过于相信高利率、高回报的宣传信息,年化高过18%以上利率的要慎重考虑,避免潜在风险。
有业内人士表示,从北京金融监管机构人士处获悉,北京市有关部门已经启动全面排查P2P网贷平台风险,并通过设置“冒烟”指数,预警网贷平台的跑路风险。
[责任编辑: 林天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