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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养老保险衔接办法下月实施 将清理重复参保

2014-06-19 15:21 来源:北京晚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7月1日起,《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正式实施。新规将在城乡养老保险制度之间架起桥梁,让参保人能够便捷流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昨天针对公众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读。

  解读 重复参保缴费只保留职工险

  据了解,到去年底,全国参加养老保险总人数达到8.2亿人,其中城镇职工3.22亿人,城乡居民4.98亿人。社保中心负责人推算,假定办理制度衔接人数占当年办理退休人数的5%,则涉及到转移接续的参保人每年至少34.7万人。

  由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是按月缴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年缴费,可能存在同时在两个制度参保的情况。

  《暂行办法》规定,对重复参保缴费要予以清退,对重复领取待遇要进行清理,最终只保留一种待遇。

  据介绍,考虑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水平较高,为更好保护参保人员的权益,《暂行办法》规定,对重复参保缴费时段,保留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按月清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时段的缴费。因为重复缴费信息只有在办理制度衔接手续时才能发现,所以要先转后清,由转入地社保机构清退;无论在哪个制度内领取待遇,只退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时段相应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本金,政府补贴、利息部分与个人账户金额合并计算。

  而对于重复领取待遇的追回,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负责终止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核定重复领取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金额,通知参保人员退还。参保人员退还后,再将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扣除政府补贴)退还本人。

  解读 居民险转移不存在统筹部分

  由于职工养老保险在跨省转移时可以转走12%的统筹基金,因此一些网友关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转移时能不能转移12%的统筹基金。对此,胡晓义说,新农保、城乡居保和职工之间跨制度关系接续没有转移统筹基金的政策。这是因为居民养老保险的基础养老金不是从统筹基金里面支付的,而是政府直接支付的,在居民的养老保险制度里面也不存在一个统筹基金的概念。

  胡晓义介绍,为了防止经办部门推诿拖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同时发布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经办规程》,规定了 “三个15天”的办理时限,发送联系函、参保缴费信息传递和资金划转、合并记录个人账户等几项工作均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

  另外,胡晓义还提醒那些就业变动多的参保人员,离开某个地方时,可以到当地开一个参保凭证,将来在别的地方再打工、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这个参保凭证是转移关系的依据。(记者 代丽丽)

  提醒

  双向衔接有条件

  缴费是否满15年

  对有转接需求的参保人来说,最重要的是了解衔接时点、衔接条件和权益计算的原则。

  衔接时点

  参保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办理衔接手续,在此之前的参保缴费期不需要进行衔接。

  衔接条件

  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以是否在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为界限,实行双向衔接——满15年的可以从城乡居保转入职工养老保险并享受相应的待遇,不满15年的可以从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保。

  权益累计

  参保人员无论如何流动,无论往哪个制度转移,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都将转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转移金额与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一致,并入转入制度的个人账户,累计权益。J205

  市政协召开养老问题提案办理协商会

  住宅适老标准将发布

  4层以上新楼设电梯

  “养老”二字,已经成为当今社会关注的热词。昨天下午市政协召开养老问题提案办理协商会,市民政局等部门向市政协汇报了两会期间28件涉及养老提案的办理结果,表示北京市居家养老立法工作已经展开,明年有望出台相关法规。

  1居家养老立法 有望明年审议

  多位市政协委员通过提案呼吁政府尽快出台养老法。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市高度重视养老立法和政策创制工作,累计出台涉老政策近百项。今年,根据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针对居家养老存在的问题,市人大正在开展《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保障条例》的立法起草工作,破解制约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各种瓶颈问题。该条例计划于2015年1月提交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委员们关注的长期护理保险等制度也已在此次立法中推动,开始进行设计。另外,研究制定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的相关配套政策、出台特殊老年群体福利政策、建立基本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和资格评估机制等制度也列入议事日程,这些政策大部分将于2015年底之前完成。

  2住宅适老性标准 近期公布

  针对委员们提出养老服务设施缺乏规划和建设标准的问题,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市规委与市民政局共同组织编制了《北京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现已形成阶段性成果准备报市政府批准,市规委也正在修订《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开展《北京市养老服务设施和住宅适老性规划设计技术要点》起草工作,待完成相关程序后将于近期对社会公开发布。这个标准中明确了住宅适老性设计的要求,比如新建4层以上住宅应设置电梯,新建住宅应预留设置紧急呼叫装置的条件,新建住宅应在卫生间厕位和淋浴位置的墙内或地面预留安装扶手的条件等。目前该要求已经完成了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的工作。

  另外,今年市规委还启动了地方标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设计标准》的编制工作,目前正在进行前期调研中。

  3培训中心改养老机构 已经启动

  有委员建议,目前存在大量度假村、培训中心等资源闲置现象,可利用闲置资源,进行整合,建设养老机构。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民政部门正积极指导和支持闲置度假村、培训中心改造为养老机构。目前,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培训中心已经改造为养老机构,市公交集团、市通达集团等均有意将其所属的培训中心改造为养老机构,民政部门将继续推进此项工作,在先行试点基础上,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逐步推开。

  4“医养结合” 将有指导意见

  “医养结合”是养老服务的难点,今年共有11件委员提案涉及此类问题。目前,全市400家养老机构中,只有62家机构内设医务室,仅36家纳入医保定点。全市3700多家托老所和街乡镇养老照料中心只有极少数具备医保定点资格。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透露,市民政局正与市卫计委、市人保局等部门协调拟制政策,计划第三季度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医养结合”工作的意见》。主要思路是统筹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资源,制定医养结合试点工作规范标准,形成健康养老的服务网络。

  5养老服务信息平台 将试运行

  有委员还提案建议,本市应建设养老服务信息管理系统、为老服务信息化资源平台等,提升为老服务信息化水平。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首都老龄之窗》网站和《养老服务与管理信息平台》系统已建设完成,并将开展试运行工作。今后将逐步实现老年优待证、老年优待卡、高龄老年人津贴、居家养老(助残)券等业务上网办理,并对申请、审核、确认等步骤进行全程监督管理。

  养老(助残)券转为电子卡的工作已在海淀区进行试点,并正在加紧推进。在今年建设80个街乡镇养老照料中心的工作中,也将通过将信息化平台延伸到社区、建立老年人口数据库、社区服务数据库、服务人员数据库等形式,让老年人在家享受机构养老专业化服务。(记者 孙颖)

[责任编辑: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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